BUG报告规范
1 规范的作用
BUG报告的质量对程序员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由于一直未对BUG报告进行规范,导致程序员对BUG理解有误或无法重现BUG时,程序员与测试员之间出现较多的不必要的争执。本规范中对BUG报告的描述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了BUG报告的有效性和BUG报告的高质量。
2 适用的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测试中技术中心的所有人员。
3 定义说明
3.1 A类错误
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错误至少都应定位为A3类错误,关于易用性和建议性的BUG属于B类错误。
3.2 特殊数据环境
在用户数据环境中发现的BUG,由于数据的特殊性而出现的BUG。
3.3 截屏
图片中所含的内容包括出错模块及功能信息,在单击错误提示语句中的“帮助”按钮后显示的具体错误语句。
3.4 考核性规范
文档中红色带星号的内容为考核性规范,对这些规范的实际执行情况要进行考核。
3.5 建议性规范
文档中无明显标识的内容为建议性规范,对这些规范的实际执行情况不进行考核。
4 规范的内容
4.1 BUG报告的目的
当测试员发现缺陷时,需要让程序员知道,BUG报告就是这种沟通的媒介物。其主要目的是让程序员通过再现缺陷后,能亲眼看到这个错误。BUG报告主要是描述期望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差距,并详细说明如何重现缺陷的具体操作步骤。
4.2 报告BUG的流程
以下是本规范中描述的报告BUG的主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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