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标准、分类指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各项业务规范和信息标准,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疗信息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强化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制度建设。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县医院自身资源条件和发展状况,实行分类指导,务求实效。
3.分级负责、合力建设。中央负责投入引导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县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地方负责落实相关配套建设资金,主要承担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完善及应用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各县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创新。
(五)规范性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
4.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
5.《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46号)。
6.《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9〕125号)。
7. 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
8. 卫生部《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10〕18号)。
9.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114号)。
10.卫生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
(一)现状分析。
“十一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快发展。90%以上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建立了挂号收费、药品器材、医疗管理等内容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而在全国范围内,只有少数县医院使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和运营管理系统(如临床路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医疗管理、运营管理等)。总体而言,我国县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比较低,医院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医院信息化规划和总体设计不足,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问题突出,不能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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