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这两大《标准》均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而制定的。卫计委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遵照执行。
两大《标准》对县医院的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医疗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均有细致规定。由于篇幅较长,故分上下两篇进行发布,以下为文件的全文下半部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上半部分请查看上篇文章。
*信息化建设部分在文末>>>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增设以下专业组或科室:
(一)临床科室
1.内科内设置免疫学等专业组或科室。
2.外科内设置烧伤科、血管外科等专业组或科室。
3.妇产科内设置计划生育专业组或科室。
4.口腔科内设置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等专业组或科室。
5.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设老年病科
(二)医技科室
1.医学检验科内设置临床分子遗传学专业组或科室。
2.医学影像科内设置介入放射学专业组或科室。
3.临床营养科。
二、人员配置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一)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高级职称。
(二)至少有1名临床药师或能够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药学人员。
(三)有条件的单位要根据需要配备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医疗技术水平
在达到基本标准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相关专科危急重症与疑难病的规范化诊疗,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推荐掌握的医疗技术如下:
(一)临床科室
1.内科。
(1)呼吸内科。
1)急性肺栓塞的规范化诊疗。
2)弥漫性间质性肺病的鉴别诊断与治疗。
3)开展过敏原的检测与特异性免疫治疗。
4)呼吸系统疾病的介入诊疗技术。
5)睡眠和呼吸障碍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2)消化内科。
1)慢性胰腺炎的规范化诊疗。
2)难治性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初步治疗。
3)常见消化系统肿瘤的早期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4)内镜下黏膜切除术(EMR)或内镜下粘膜剥离术(ESD)。
5)内镜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套扎或硬化剂治疗、消化道狭窄扩张术及支架置入术、空肠营养管置管、肠梗阻导管置管、十二指肠乳头括约肌切开取石术、胆管或胰管支架置入引流术等消化内镜诊疗技术。
6)超声内镜检查技术。
7)胃肠道动力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8)肝穿刺诊断和治疗。
9)腹腔动脉造影及肝动脉栓塞术。
(3)心血管内科。
1)心脏亚极量负荷试验。
2)核素心肌显影。
3)冠状动脉CTA检查。
4)顽固性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
5)经皮冠状动脉造影术、成形术(PTCA)(球囊扩张)及支架置入治疗。
6)经皮左右心导管检查。
7)经皮球囊肺动脉狭窄成形术、经皮动脉导管未闭封堵术、房间隔缺损封堵术,室间隔缺损封堵术等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
8)心脏瓣膜病、心包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9)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诊介入治疗。
10)常见心律失常的射频消融治疗。
11)顽固性心律失常的诊治(室性心律失常的介入治疗)。
12)ICD植入术。
13)经食管心脏超声检查。
14)急诊床边心脏超声检查。
(4)内分泌科。
1)特殊类型糖尿病的识别,糖尿病强化治疗(胰岛素泵等)和血糖连续监测(CGMS等)。妊娠糖尿病的规范化诊疗。
2)甲状腺疾病的细针穿刺学检查。
3)胰岛细胞瘤等继发低血糖症的规范化诊疗。
4)垂体瘤、垂体性侏儒、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及其危象、尿崩症等下丘脑垂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5)醛固酮增多症、库欣综合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等肾上腺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6)性腺疾病:性发育异常和性腺功能减退的病因诊断和规范化治疗。性早熟的识别和治疗。多毛的鉴别诊断。闭经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泌乳的病因诊断和治疗。
7)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减退、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等代谢性骨病的规范化诊疗。
8)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钠血症、高钠血症、低钙血症、高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的规范化诊疗。
9)类癌综合征、抗利尿激素不适当分泌综合征、异位ACTH综合征等伴瘤内分泌综合征的规范化诊疗。
10)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自身免疫性多内分泌腺病综合征等多发性内分泌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11)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围手术期处理。妊娠合并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的合理处置。
12)可开展内分泌相关检查:胰岛素低血糖试验或精氨酸兴奋试验、LHRH兴奋试验、葡萄糖抑制试验、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立卧位试验等功能试验。
(5)神经内科。
1)脊髓疾病、周围神经疾病和神经-肌肉接头疾病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2)介入下脑血管造影、溶栓、支架植入等脑血管疾病的介入诊疗技术。
3)运动神经元疾病、运动障碍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4)MR弥散张量成像、MR波谱分析等神经功能影像检查。
5)常用抗癫痫药物血浓度检测。
6)运动、语言功能等神经康复治疗。
(6)血液内科。
1)难治性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2)重型、难治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规范化诊疗。
3)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的规范化诊疗。
4)细胞单采及血浆置换的规范化诊疗。
5)白血病的诊断和化疗。
(7)肾内科。
1)急性和慢性间质性肾炎、肾小管酸中毒等肾小管-间质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2)肾小球、肾小管疾病的病理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3)建立动静脉内瘘、中心静脉导管留置等长期血管通路。
4)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浆置换等多种血液净化技术。
(8)免疫科。
1)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脊柱关节病、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系统性硬化症、混合性结缔组织病、血管炎、白塞病、骨关节炎、痛风、成人斯蒂尔病(AOSD)等常见风湿免疫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2)重症狼疮、重症皮肌炎、重症硬皮病、血管炎等风湿免疫疾病急诊处理。
3)狼疮脑病、难治性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血管炎、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结缔组织病伴肺间质病变和/或肺动脉高压、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症等部分疑难病和危重症的诊断。
4)血浆置换或免疫吸附治疗风湿免疫病。
2.外科。
(1)普通外科。
1)胰体、尾切除术。
2)重症急性胰腺炎引流术。
3)门脉高压症门静脉奇静脉断流术。
4)胆总管探查、胆肠内引流术。
5)胆总管囊肿切除术。
6)胆胰壶腹括约肌(Oddi氏括约肌)成形术。
7)脾切除术。
8)直肠癌根治术。
9)规则性右/左半肝切除术。
10)门脉高压症分流术。
11)胆囊癌根治术。
12)甲状腺癌根治术(颈淋巴结清扫术)。
13)乳腺癌保乳手术。
14)全结肠切除术。
15)腹腔镜下胃切除术、结肠切除术、脾切除术。
(2)骨科。
1)人工髋关节置换术。
2)骨、关节恶性肿瘤的规范化诊疗。
3)骶骨肿瘤根治术
4)半骨盆切除术。
5)脊柱骨折的诊断与手术治疗。
6)腰椎间盘摘除术。
7)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
8)骨盆骨折的手术治疗。
9)关节镜下后交叉韧带重建术。
10)肩关节关节镜手术、踝关节镜手术。
11)胸椎管狭窄症、颈椎后纵韧带全弓化症的手术治疗。
(3)神经外科。
1)胶质瘤的手术治疗。
2)经额或经蝶垂体肿瘤切除术。
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4)常见颅内动脉瘤夹闭术。
5)常见椎管内肿瘤切除术。
6)听神经瘤切除术。
(4)泌尿外科。
1)无功能肾切除术。
2)体外冲击波碎石术。
3)复杂性肾鹿角形结石手术。
4)开放全膀胱切除术。
5)前列腺摘除术。
6)肾上腺肿瘤切除术。
7)经皮肾镜诊疗技术。
8)肾癌根治和保留肾单位手术
9)腹腔镜下肾盂成形术。
10)复杂尿道狭窄、尿道下裂修复术。
11)尿流率测定、尿动力学检查。
(5)胸外科。
1)食管及贲门部手术。
2)纵隔肿瘤手术。
3)胸壁肿瘤切除。
4)主气管节段性切除术。
5)隆突成形术。
6)支气管袖状切除术。
7)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
(6)烧伤科。
1)常见烧伤的规范化诊疗。
2)轻、中度吸入性烧伤的规范化诊疗。
3)切(削)痂术。
4)焦痂切开减压术。
5)皮片移植术。
6)同种异体(异种)皮开窗、自体皮片嵌入移植术。
7)瘢痕挛缩畸形整复技术。
8)烧伤后期康复治疗。
(7)血管外科。
1)大/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
2)动脉/静脉取栓术。
3)小腿交通支静脉结扎术。
4)肢体动脉/静脉外伤修复术。
5)股腘动脉、股胫动脉血管搭桥术。
6)颈动脉内膜剥脱术。
7)颈动脉体瘤切除术。
8)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的外科手术或介入治疗。
3.妇产科。
(1)妇科。
1)有合并症的子宫切除术。
2)多发性子宫肌瘤摘除术。
3)阴道成形术。
4)腹腔镜下输卵管修复术(包括复通、造口、吻合)。
5)阴道镜检查及宫颈LEEP刀锥切。
6)腹腔镜附件和子宫肌瘤摘除术。
7)卵巢癌、绒毛膜癌的规范化治疗。
8)盆底重建。
9)生殖道瘘修复术。
10)压力性尿失禁的规范化治疗。
(2)产科。
1)妊娠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甲亢,血液病,免疫性疾病等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2)分娩镇痛。
3)对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衰、脑血管意外等严重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急诊处置。
4.儿科。
(1)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HIE)与颅内出血(ICH)的规范化诊疗。
(2)新生儿溶血病的规范化诊疗。
(3)新生儿严重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
(4)新生儿急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急救。
(5)早产儿、低体重儿的重症监护与救治。
(6)小儿急性白血病的免疫分型及规范化诊疗。
(7)小儿腹泻病的病原学(细菌、病毒)检查。
(8)小儿肺炎的病原学检查。
(9)小儿内分泌疾病、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糖原累积病、肥胖、甲亢、甲减、钙磷代谢疾病等)。
(10)小儿癫痫及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治。
(11)儿童哮喘的规范化诊疗。
5.眼科。
(1)白内障超声乳化术。
(2)人工晶体植入术。
(3)小梁切除术。
(4)眼眶内肿瘤摘除术。
(5)球内异物取出术。
(6)眼底病激光治疗。
(7)眼底荧光血管造影。
(8)眼科A/B超声检查。
(9)视野检查。
(10)角膜曲率检查。
(11)斜视纠正术。
6.耳鼻咽喉科。
(1)鼓室成形术(Ⅰ、Ⅱ、Ⅲ型)。
(2)内镜下鼻窦手术。
(3)悬雍垂腭咽成形术。
(4)喉显微手术。
(5)喉全切除术。
(6)颈廓清术。
(7)乳突根治术(含改良根治术)。
(8)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
(9)听功能评估技术(含主、客观测听技术:纯音测听、声导抗、耳声发射、电反应测听)。
(10)婴幼儿听力减退诊断和干预技术。
(11)前庭功能评估技术(含ENG/VNG)。
(12)发声功能评估技术(含喉动态镜、嗓音声学测试、空气动力学、喉肌电图)。
7.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等专业)。
(1)根管再治疗术。
(2)牙周病手术治疗(牙龈切除术、翻瓣术、牙冠延长术)。
(3)根尖手术。
(4)口腔粘膜病的辅助治疗(激光/冷冻/微波/等离子照射等)。
(5)乳牙早失间隙保持。
(6)全面部骨折手术治疗。
(7)下颌升支骨劈开+上颌骨Le FortⅠ型骨截开术。
(8)四单位以上烤瓷固定桥。
(9)套筒冠义齿。
(10)磁性固位体义齿。
(11)可摘式或固定式咬合重建。
(12)全瓷冠桥修复技术。
(13)颌面缺损的修复治疗。
(14)正畸正颌联合治疗。
(15)牙周病正畸治疗。
(16)开牙合正畸治疗。
(17)嵌体、瓷贴面。
(18)种植义齿修复。
(19)唇腭裂修复术。
8.皮肤科。
(1)重症药疹、大疱性皮肤病等重症皮肤病的诊治。
(2)皮肤病相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诊治。
(3)性传播疾病、浅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肤病的诊治。
(4)皮肤肿瘤的诊治。
(5)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
(6)血清变应原筛查。
(7)皮肤真菌镜检、培养和菌种鉴定。
(8)淋球菌镜检及培养、衣原体免疫法检测、支原体培养与药敏。
(9)疑难皮肤病组织病理学(普通病理及免疫病理)检查及诊断。
(10)与皮肤病有关的各种自身抗体的检测。
(11)皮肤病光疗和光化学疗法(UVB/PUVA)。
(12)皮肤斑贴试验。
(13)皮肤良恶性肿瘤的切除术。
9.精神科。
同基本标准。
10.感染性疾病科。
(1)乙型肝炎的病毒变异和耐药处理。
(2)自身免疫性肝病、药物性肝病、原因不明肝炎的诊断与治疗。
(3)伤寒的规范化诊疗。
(4)麻疹并发症的诊断。
(5)猩红热、狂犬病的诊断与初步治疗。
(6)艾滋病合并机会性感染的诊断和治疗。
(7)丙肝病毒核酸检测。
11.急诊医学科。
(1)心衰、肾衰和呼衰的诊断与急救。
(2)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诊介入治疗。
(3)急性脑血管病的诊断与药物治疗。
(4)急性胸痛的诊断与急诊处理。
(5)动肪、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心包、胸腔、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
(6)血液灌流技术的应用。
(7)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急诊科必备)
(8)床旁血液净化治疗(连续肾脏替代、血浆置换,高流量透析等)。
(9)床边即时检验(POCT):包括血气分析、血电解质、乳酸、血红蛋白、凝血功能、D-二聚体、脑钠肽、心肌损伤标志物等。
(10)急诊超声检查技术。
(11)急诊溶栓和栓塞技术。
12.麻醉科。
1)围术期体温调控、控制性降压技术。
2)深静脉穿刺及动脉穿刺置管技术。
3)神经及神经节阻滞等疼痛治疗技术。
4)具有两种以上困难气道处理的条件和技能。
5)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中心静脉压、右心房压、肺动脉楔压等)。
6)呼吸功能监测(含呼吸力学)。
7)血气和水、血电解质、酸碱分析、凝血功能等监测。
8)纤支镜用于困难气管插管。
9)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监测等条件与技术。
10)神经刺激器引导下或超声引导下神经阻滞术。
13.重症医学科。
(1)胃液pH监测和腹内压力监测。
(2)尿量、尿比重以及肌酐清除率监测。
(3)出、凝血功能监测。
(4)气道管理技术(纤维支气管镜肺泡灌洗和吸痰术)。
(5)床旁CRRT技术。
(6)严重肝功能障碍的规范化诊疗。
(7)经皮气管切开呼吸功能监测,呼末CO2监测。
(8)床旁凝血功能监测。
(9)输液加温技术。
(10)声门下吸引。
(11)胸部振荡排痰。
(12)俯卧位通气。
(13)体外起搏和床边临时心脏起搏术。
(14)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
(15)肢体气压治疗(间隙充气)。
(16)无创心功能监测。
(17)镇静镇痛和肌松监测。
(18)高频振荡通气。
(19)体外膜肺氧合(ECMO)。
(20)心室辅助装置。
14.康复医学科。
(1)康复评定。
1)平衡与协调功能、神经功能、感知和认知功能、残疾程度的评定。
2)心肺运动试验。
3)临床步态分析。
4)言语和吞咽功能评定。
5)电生理(EMG、EP、神经传导速度等)。
6)高级脑功能和心理评定。
7)痛阈评定。
8)等速肌力测定。
(2)康复治疗。
1)言语治疗。
2)假肢和矫形器应用和训练。
3)简易压力治疗。
4)心理治疗。
5)言语和吞咽治疗。
6)感知和认知障碍的治疗。
7)神经阻滞治疗(电刺激引导)。
8)膀胱和直肠训练技术。
9)假肢矫形器制作和训练。
10)等速肌力训练。
11)减重支持系统训练。
(3)开展下述疾病的临床康复工作。
1)严重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瘫、外周神经损伤。
2)严重骨关节疾病和运动创伤、关节置换术后、矫形手术后和截肢后。
3)严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糖尿病等内科疾病以及PTCA和CABG术后。
4)复杂慢性疼痛,例如复合性区域型疼痛综合症、慢性疼痛综合症。
15.中医科。
疑难病和急危重症的中医规范化诊疗。
(二)医技科室
下述医疗技术原则上由县医院结合实际需求开展,若暂时无法开展,可以与固定的三级医院建立技术协作,通过远程医疗等手段提供服务,或者依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满足临床需求。
1.医学检验科。
(1)垂体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胰高糖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皮质醇)、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儿茶酚胺、尿碘、维生素D等测定。
(2)内生肌酐清除率、尿渗透压、尿酶学、尿酸化功能等肾小球滤过功能、肾小管功能检查,尿红细胞形态学检查,尿蛋白定量分析,尿圆盘电泳,尿轻链蛋白测定。
(3)血清免疫球蛋白、补体、类风湿因子、自身抗体(ANA、ENA)、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抗磷脂抗体、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抗角蛋白抗体(AKA)、抗线粒体抗体、抗M2型线粒体抗体、HLA-B27抗原测定。
(4)病毒性肝炎的病原学诊断: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量、抗HCV、HCV-RNA定量、HDVAg、抗-HDV IgM和抗-HDV IgG、抗HEV-IgM。
(5)流式细胞技术检测特异性T细胞数量、T淋巴细胞亚群分析。
(6)病原体的分子生物学检测。
2.医学影像科。
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同基本标准。能够独立或与相关临床科室共同开展以下诊疗技术:
(1)超声诊断。
1)新生儿颅脑超声检查。
2)早孕胎儿系统筛查。
3)中孕胎儿系统筛查。
4)超声造影检查。
5)三维超声检查。
6)四肢关节超声检查。
7)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检查。
8)能开展术中超声。
9)超声定位穿刺活检、抽液或置管。
10)超声定位穿刺经皮消融术。
11)超声引导下假性动脉瘤的封堵术。
12)经皮肾镜超声定位引导。
13)超声引导下肿瘤冷冻、射频消融等治疗技术。
(2)介入放射学。
1)全身各部位动脉及静脉造影术。
2)四肢动脉、静脉溶栓术。
3)各部位良、恶性肿瘤动脉内灌注化疗/栓塞术。
4)上消化道内支架放置术。
5)经皮穿刺腰椎间盘微创治疗技术。
6)下腔静脉过滤器放置术。
7)经皮穿刺胆道/囊肿/脓肿引流、硬化术。
8)各部位经皮穿刺活检术。
9)无创性心脏功能成像。
10)治疗前定位。
11)1至3级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12)1至3级呼吸系统介入诊疗技术。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大动脉、肾动脉与四肢动脉血管成形术,支架植入术。上/下腔静脉/髂静脉血管成形术/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滤器植入与取出。静脉支架植入术。血管瘤与畸形血管栓塞/硬化治疗。
14)经皮穿刺肿瘤射频消融/微波/冷冻技术。
3.病理科。
同基本标准。
4.药剂科。
(1)调剂工作。
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室)开展肠外营养、危害药品和其他的静脉药物集中调配工作。
(2)临床药学工作。
1)临床药师工作: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会诊与抢救、病例讨论;进行治疗药物监测,推行个体化给药方案。
2)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3)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管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中成药;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处方点评。
4)药物信息服务:定期出版药讯、举办讲座或培训。
5.输血科。
开展ABO血型、Rh(D)血型的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不规则血型抗体筛查、血型抗体效价检测、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
6.临床营养科。
(1)配制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及代谢膳食。对常规开展的治疗膳食应依据营养治疗要求计算、设计标准食谱。定期评估主要营养素的供给量,检查、调整膳食配制,指导营养管理的实施。
(2)按临床需求配制肠内营养液,设计并使用常见管饲液的标准配方。
(3)对临床需要营养支持和治疗的病人进行营养会诊,制定营养治疗计划,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包括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营养查房和随访。
(4)营养(咨询)门诊应用营养药品和医用食品、营养软件、食物模型等进行营养治疗、营养咨询、膳食指导及形式多样的营养教育等工作。
(5)对疑难、重危、大手术患者及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进行营养会诊、营养评估和制定营养治疗方案。
四、医疗服务与教学科研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承担以下医疗服务与科研教学功能:
(一)在承担本县域急危重症和疑难病诊疗服务的基础上,承担临近县域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的诊疗服务。
(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依据医院专科发展推进专科护理建设,建立优质护理示范病区,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安全、优质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护理服务。
(三)具有较好的教学条件,承担一定的临床教学或临床实习任务,开展对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药事、护理、医技等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开展针对县域疾病谱和适宜技术的科研工作,并向基层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五、设备设施
(一)基本设备设施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二)病区基本设备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三)病房单元基本设备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四)专科设备
根据县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酌情配置。以下仅提出与基本标准不同的设备要求。
1.呼吸内科。
设有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或病床的,配备纤维支气管镜、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床旁血气分析仪。
2.消化内科。
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胃镜。
3.心血管内科。
配置主动脉球囊反搏泵,24小时长程心电图检测设备。设置心内科重症监护病房(CCU)或病床的,配置CCU监护系统。
4.内分泌科。
胰岛素皮下注射泵。
5.神经内科。
动态脑电图仪。
6.血液内科。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7.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带有血液滤过功能)。
8.普通外科。
超声刀。
9.骨科。
椎间盘镜、脊柱内镜、骨密度测定仪、神经电生理仪。
10.神经外科。
手术显微镜、脑室镜、床旁血气分析仪。
11.泌尿外科。
体外碎石机、尿动力学系统、输尿管软镜、肾镜。
12.胸外科。
超声刀。
13.烧伤科。
翻身床、电动去皮刀。若设浸浴室,应配备相应设备。
14.妇科。
超声刀。
15.产科。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16.儿科。
小儿呼吸机。
17.眼科。
眼底激光仪、眼底造影仪、间接眼底镜、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角膜测厚仪、眼前节检查系统。
18.耳鼻咽喉科。
电动耳钻、电子测听仪、手术显微镜、声阻抗仪、耳声发射仪、电子喉镜、多功能睡眠监测仪、等离子刀、鼻阻力测定仪。
19.口腔科。
口腔全景机、牙科CT。
20.皮肤科。
红外线治疗仪、过敏源测定仪。
21.急诊医学科。
中央监护系统、自动心肺复苏器、床旁血气分析仪。
22.麻醉科。
神经刺激仪、经食道超声仪、麻醉深度监测仪、肌松监测仪、变温水箱。
23.重症医学科。
除颤仪(带起搏功能)、CRRT;微量注射泵(4通道)、肠内营养注射泵、控温仪。
24.康复医学科。
踏步器及助行器、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磁治疗设备、冷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
25.中医科。
熏洗类、推拿类、中医光疗、中医电疗、中医磁疗、中医热疗等设备。
26.医学检验科。
微量元素分析仪。
27.医学影像科。
X线数字胃肠机、X线数字乳腺机、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核磁共振(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经颅多普勒超声(TCD)、动态血压监测仪、动态脑电图检测仪。
28.病理科。
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29.输血科。
热合机、血型仪。
30.高压氧室。
高压氧治疗仓。
31.消毒供应中心。
环氧乙烷消毒锅、等离子灭菌器、真空灭菌器。
六、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同基本标准。
七、信息化建设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1.信息系统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三级以上水平。
2.建有基本功能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医院信息系统,能实时采集、处理、汇总信息,整合医院主要业务及管理流程。
3.信息系统对有关医疗质量、安全、费用的主要管理、控制指标有较强的过程控制与干预功能。
4.建有门(急)诊、病区医生工作站。医生工作站,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记录病志;
(2)开立医嘱、处方;
(3)检验、检查、治疗申请;
(4)查阅及调用检验、检查报告及相关图像、影像;
(5)检验、检查报告及相关图像、影像等有阳性提示。
5.建有手术室手术麻醉信息系统。
6.具有临床路径管理功能模块,实行电子化的临床路径管理。
7.病区实现患者身份识别、移动护理等应用。
8.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数据标准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关标准要求,医院信息平台和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医院医生工作站能够通过授权调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9.能够受理居民健康卡,支持使用居民健康卡开展挂号、就诊、取药、查询等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
(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
1.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支持上联省市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和远程病理诊断等服务。
2.具有远程手术指导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