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随着医院业务不断的发展,规模的扩大,信息化的进程迅猛发展。信息化程度越高,医院对计算机的依赖性越强,相应的数据网络安全尤为重要,一旦出现问题将给医院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针对医院各科室尤其是护士站私自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用以拷贝文件、歌曲、游戏、非法安装各种软件;内外网互联机器私自上网等现象导致全院微机感染病毒,网络堵塞,部分机器瘫痪的情况,为了保障医院数据网络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私自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或者私自上外网者,未造成安全问题的,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2、私自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或者私自上外网者,造成本机感染非网络病毒,杀毒软件尚能杀毒的,以病毒感染文件计算,每条记录罚款300元。造成本机必须重装系统的罚款500元,并全院通报。
3、私自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或者私自上外网者,造成医院内网感染病毒者,未造成灾难性后果的,罚款800元,并全院通报。
4、私自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或者私自上外网者,造成医院网络大面积瘫痪、直至服务器出现严重问题者,罚款1000元,并送院纪委处分直至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皆为维护医院的信息、网络安全而制定,希望人人遵守,以便信息化更好的为医院服务。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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