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工程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医院端与中心端)
版本1.3
2007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采集 3
第 1 章 数据采集场景 3
1.1 门诊类业务 3
1.2 住院类业务 4
第 2 章 数据采集内容 6
2.1 患者就诊履历 6
2.2 患者基本信息 16
2.3 实验室检验报告 19
2.4 住院病案报告 27
2.5 影像报告 42
第 3 章 数据采集方式 44
3.1 数据采集方式说明 44
3.2 数据上传的时点 49
3.3 数据的约束条件 51
3.4 字典表的建立与维护 54
第二部分 调阅 56
第 1 章 数据调阅方式 56
1.1 医生工作站调阅 56
1.2 医联内网调阅(此种方式已取消) 58
第 2 章 数据调阅的权限控制 59
第三部分 改造成果验收 60
第 1 章 验收的范围 60
第 2 章 验收的标准 60
2.1 上传部分 60
2.2 调阅部分 61
第 3 章 验收文档 61
第 4 章 改造计划 61
第一部分 采集
医联工程的主旨是建立联网医院之间的对就诊患者的临床诊疗信息共享机制。为此,需要采集就诊患者的相关就诊信息,进而实现跨医院之间对就诊患者临床诊疗信息的相互调阅。
医联工程第一阶段目标中,在非影像类业务范围内拟从医院采集的数据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患者就诊履历
2)患者基本信息
3)实验室检验报告
4)住院病案报告
5)影像报告
以下针对从医院采集上述数据提出规范性要求的草案。
有关影像类业务范围采集的数据内容将另行发布有关补充规范。
第 1 章 数据采集场景
1.1 门诊类业务
门诊类业务指:普通门诊、急诊,社会医疗保险界定的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
就诊患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医联就诊卡(以下简称“医联卡”)或医院自费就诊卡在联网医院内接受了一次完整的门诊类业务服务之后,由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将该患者就诊时的资料按照本文后述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对数据进行汇集后依本文后述要求的方式和时点提交医联中心系统。
医联工程第一阶段实施联网范围的医院均具有HIS、CIS、LIS等相关医院内信息管理系统,为此,要求对数据的提交采用由信息系统自动汇集产生的方式运作。
上述“医联卡”是指将来联网医院按照统一的卡内数据编制格式印制的,印有“医联”标志的就诊磁卡。该磁卡的作用是:在目前各医院发放的就诊磁卡功能基础之上可作为患者跨医院就诊时的统一身份电子凭证。
上述市民社保卡是指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包括中小学生学籍卡、医保磁卡等对各种类型人员分种类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医院自费就诊卡是指在各医院统一使用医联卡之前的过渡时期,仍在使用的各医院自行发放的就诊卡。
无论患者就医所持的是市民社保卡还是医联就诊卡或自费就诊卡,也无论持社保卡的患者是否确实具有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资格,或者享受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何种类型,均需要将其作为采集诊疗数据的人员范围。
采集的各类数据在医院内部信息系统中产生的图示如下:
图(1-2)门诊类业务流程各环节产生的数据
1.2 住院类业务
住院类业务指:普通住院、急诊观察,社会医疗保险界定的家庭病床(目前联网范围医院尚未有此业务种类),特需住院。
就诊患者持身份证、社保卡、医联就诊卡或医院就诊卡,在联网医院内登记入院,并接受了各种手术或治疗,结束住院过程之后,由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