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新乐市中医医院信息化网络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YBT13043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育才街236号
采购人联系人: 朱科长 联系电话:0311--806571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8599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A标段:软件开发 B标段:硬件采购
项目简介:信息化网络建设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中医医院
供货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标段要求:
投标人拟投产品按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副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工信部门认证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3、 投标人必须是公司总部,不接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代理商形式的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8、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9、所提供的HIS产品及电子病历必须具有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独立软件著作权证书。
B标段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公司总部,不接受以分公司形式的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服务器)的授权委托书、(服务器、存储、交换机)服务承诺函(三年)。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及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证明(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万达2号公寓262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 19 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袁梅卿
联系电话:0311—86985993 传真电话:0311--8696781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