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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08-19 10:04:1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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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平县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平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PGC-2013-058

2.2 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 建筑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4 合同估算价:约 773 万元

2.5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范围: 对医院信息化软件;会议室装修;制剂室净化工程;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附属用房建设;输液吊轨、隔档吊轨、墙壁护角、病房天轨及走廊扶 手工程进行 招标;工程量详见图纸。

2.8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设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 医院信息化软件(约210万元)

第二标段: 会议室装修(约180万元)

第三标段: 制剂室净化工程(约150 万元 )

第四标段: 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约20万元)

第五标段: 附属用房建设(约48万元)

第六标段: 输液吊轨、隔档吊轨、墙壁护角、病房天轨及走廊扶手(约9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医 院信息化软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3.1.2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1.4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内设有长期固定的有专业软件工程师的办事服务机构,能提供及时、上门、优质的售后服务;

3.1.5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著作权证书的复印件);

3.1.6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软件系统的生产厂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原件);

3.1.7 投标人在近三年以来必须具有同类项目(提供两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经验;

3.1.8 投标单位出应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9 2010 、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 第二标段( 会议室装修 )

3.2.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2.3 2010 、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第三标段(制剂室净化工程)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 近三年(2010年—2012年)以来独立承建过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3.3.4 投标单位出应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5 2010 、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第四标段(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3.4.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4.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4.3 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3.4.4 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资格证书。(投标人负责电梯安装,若投标人为具有安装资质的代理商,须出具电梯制造商的授权安装证明文件)。

3.4.5 投标单位出应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6 2010 、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第五标段(附属用房建设)

3.5.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5.3 2010 、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第六标段(输液吊轨、隔档吊轨、墙壁护角、病房天轨及走廊扶手)

3.6.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6.3 2010 、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3 年8月15 日至 2013 年8 月21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4.2.1 第一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省级(含省级)以上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著作权证书的复印件、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类项目(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两份单个合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2.2 第二、三、五、六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第三标段还需提供近三年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4.2.3 第四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有效的资质证书、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资格证书或电梯制造商的授权安装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 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注: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截止日期应同报名截止日期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投标截止日前两月内开具的均为有效证明)

1.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2. 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能报一个标段。

3. 若投标人同时中多个标段,则按标段顺序确定所中标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2013 年 8 月 15 日至 2013 年 8 月 21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 授权委托书或 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 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平支行

帐 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 40000元 ;第二标段 30000元 ;第三标段 30000元 ;第四标段 4000元 ;第五标段 8000元 ;第六标段 18000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 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3 年 9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地点为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中医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69812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13569465737 18838155669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电  话 :0396-6221502 0396—626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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