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 4 月 23 日至 2013 年 4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 至 11:30 , 13:30 至 16:30 )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西城区济南路西首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DYQCG2013-31#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一宗,总预算资金约 957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A 包:数字化医院应用集成和 HIS 软件、网络布线,预算资金 465 万元;
B 包:医院机房及网络设备,预算资金 408 万元;
C 包:医院微机及打印机、专用显示器,预算资金 84 万元。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分包也可以投报多个分包,但最多中标其中一个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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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 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三)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产品的软件编著企业。
(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B 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服务器、磁盘阵列及交换机)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
(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C 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专用显示器)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银座(超市西侧)城市广场 B2-218 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A 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原件、所投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B 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服务器、磁盘阵列及交换机)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C 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专用显示器)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后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 160 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546-8017166 18654641567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银座(超市西侧)城市广场 B2-218 室。
八、监督单位: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