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卫生局的委托,现就 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13EZCCGP1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10 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电子病历)项目
三、采购内容: 电子病历系统(包含三家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和卫生信息平台病历质量监管系统)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的产品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系统著作权证书;
6 、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电子病历项目建设案例经验或有地市级及以上区域电子病历项目建设案例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成果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4 月2 日上午 8 :00--11:30 ,下午2:30--4:30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13 年4 月24 日上午 8 :30-9:30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 2013 年4 月24 日上午 9 :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时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需在标书中提供。
十二、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 2013 年4月23日 上午 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 陈 华 申光耀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3358277 (传真)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