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盘发改发【201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园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2.2 项目概况: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硬件平台建设,应用软件开发、客户化部署及运行维护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2.3 建设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2.4招标范围:医院信息系统(HIS)、检验信息系统(LIS)、电子病历系统(EMR)、影像系统(PACS)、办公自动化系统(OA)应用开发、客户化部署及运行维护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供货及安装完成工期合计30天。
2.6投标保证金: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具有相应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果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供货能力;软件提供商应具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所投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供应软件必须为原开发商自主开发有版权的产品、系统运行平台为UNIX操作系统、数据库为ORACLE条件下,近三年在三级甲等医院全院级HIS正式稳定运行案例3家及以上、实施系统应覆盖本次招标子系统90%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3月01日至2013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4)供应软件必须为原开发商自主开发有版权的产品、系统运行平台为UNIX操作系统、数据库为ORACLE条件下,近三年在三级甲等医院全院级HIS正式稳定运行案例3家及以上、实施系统应覆盖本次招标子系统90%以上。出具用户的终验合格报告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应用单位的公章和注明应用单位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3月5日。
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27日13:3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3年03月27日13: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宏冠大厦七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冯大宇 联系人:刘虹
传真:0427-3400080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电话:0427-3400080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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