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须知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四、相关规定:
-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五、报价响应原则: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 1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2.1.1.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第七章日常统计学指标
2.1.1.1. 医院运行基本监测
通过对医疗机构运行基本数据的获取,了解医院日常运行的基本情况。具体实现功能如下:
(1) 显示院内资源配置情况。包括医院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显示医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显示医院医用建筑面积。资源配置情况通过图形化的形式显示;
(2) 显示区域内资源负荷情况。用数据表格或图像显示医院的年门诊人次、年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年留观人次;
(3) 显示医院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4) 显示医院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5) 显示医院治疗质量,包括:
a) 手术冰冻与石蜡诊断符合例数。
b) 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c) 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d) 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e) 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f) 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g)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6) 通过以下指标查看医院工作效率:
a) 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b) 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c) 床位使用率%;
d) 床位周转次数。
(7) 通过以下指标了解患者负担:
a) 每门诊人次费用(元),药品所占费用(元)。
b) 每住院人次费用(元),药品所占费用(元)。
(8) 通过以下指标了解医院内资产运营情况:
a)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b) 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c) 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d) 资产负债率。
e) 固定资产总值。
f) 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2.1.1.2. 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系统
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总体情况及趋势分析服务,负责监测医院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总体情况,同时提供医院在不同时段之间相应指标的对比分析、趋势分析、指标溯源等,具体内容包括:
(1) 住院重点疾病的总例数、死亡例数、2周与1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2) 按每月、每季、每年统计每个病种期内总例数、死亡例数、15 日内再住院率、31 日内再住院率等,做统计汇总;
(3) 住院重点手术的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4) 按每月、每季、每年,统计每类手术总例数、死亡率、术后非预期的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两项监测指标,了解住院患者重点手术治疗质量的总体情况;
(5) 按每季、每年,统计每类麻醉总例数、麻醉复苏(Steward 苏醒评分)管理、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等监测指标,了解麻醉诊疗质量的总体情况,具体如下:
a) 麻醉总例数、全身麻醉例数、体外循环例数、脊髓麻醉例数、其他类麻醉例数按每月/季/年统计;
b) 由麻醉医师实施镇痛治疗例数,其中门诊患者例数、住院患者例数,手术后镇痛例数,按每月/季/年统计;
c) 由麻醉医师实施心肺复苏治疗例数、复苏成功例数,按每月/季/年统计;
d) 麻醉复苏(Steward 苏醒评分)管理例数、进入麻醉复苏室例数、离室时Steward 评分≥4 分例数,按每月/季/年进行统计。
e) 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例数、麻醉中发生未预期的意识障碍例数、全身麻醉结束时使用催醒药物例数、麻醉中因误咽误吸引发呼吸道梗阻例数、麻醉意外死亡例数、其他非预期的相关事件例数,按每月/季/年进行统计;
f) 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例数,ASA-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例数,术后死亡例数,按每月/季/年进行统计。
(6) 按每季、每年,统计医院每类手术并发症与患者安全的监测指标,了解手术并发症与患者安全的总体情况,具体指标如下:
a) 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b) 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c) 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发生率;
d) 产伤发生率;
e) 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
f) 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
g) 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
h) 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i) 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2.1.1.3. 单病种质量监测
以病种为管理单元,通过抓取诊疗过程的环节数据,进行疾病诊疗过程质量的监测和评价。通过纵向(不同时段)和横向(不同责任医师)比较,采用在诊断、治疗、转归方面具有共性,具有统计学特性的指标,用于质量管理评价。
2.1.1.4. 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
监测每类重症医学(ICU)单元的重点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了解医院重症医学(ICU)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总体情况。主要监测内容包括:
(1) 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2)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
(3)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
(4) 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率‰
(5) 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率‰
(6) 重症患者预期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APACHE II评分)%
(7) 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APACHE II评分)%
(8) 各类导管管路滑脱与再插率%
(9) 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2.1.1.5. 合理用药控制
合理用药质量监测,具体内容包括:
(1) 抗生素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2) 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3) 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4) 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5) 常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可提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
以上所有指标应能够按照月度、季度、年度以及指定时间段进行统计,让管理者直观掌握本院的用药质量水平。
2.1.1.6. 医院感染质量控制监测
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改进的目标是以特定对象的结果指标(即使用呼吸机、导管、导尿管三项器械所致感染的结果指标)为重点,同时以手术风险评估的指数来评价不同的风险指数手术发生感染的情况。重点监测内容包括:
(1) 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
(2) 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
(3) 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4) 手术部位感染%(按手术风险分类)
以上所有指标应能够按照月度、季度、年度以及指定时间段进行统计,让管理者直观掌握本院不同时段、不同专业科室的质量水平状况。
2.1.2. HQMS监测指标
2.1.2.1. 住院死亡类
2.1.2.2. 重返类数据
2.1.2.3. 医院感染类
2.1.2.4. 手术并发症
2.1.2.5. 患者安全类
2.1.2.6. 合理用药类
2.1.2.7. 医院管理类
2.1.3. 指标分析追溯
2.1.3.1. 个案病例追溯
针对每种重点疾病和重点手术的统计结果数据,系统应能够提供相应的个案详细列表。包括个案与监测指标相关的诊疗事件信息,针对诊疗事件有详细的分析和提取过程记录,同时须提供与电子病历的链接,能够进一步查阅个案对应的详细诊疗信息。
2.1.3.2. 指标个案数据智入组排除
2.1.3.2.1. 指标个案数据入组
根据等级评审指标要求进行指标个案入组条件的参数设定,实现依据临床事件驱动的入组条件设定,实现个案指标数据的智能入组。组成预入组个案个案列表。
2.1.3.2.2. 指标个案数据排除
根据等级评审指标要求进行指标个案排除条件的参数设定,实现依据临床事件驱动的排除条件设定,实现个案指标数据的智能排除。在预入组个案列表的基础上形成排除个案列表,实现智能化排除后标注排除个案的排除原因。
2.1.3.2.3. 指标个案数据人工入组排除
根据等级评审指标要求进行指标个案入组排除条件的参数设定后,根据只能化入组排除条件形成的入组排除个案列表,进行进一步人工干预入组排除个案,并进行调整个案的原因记录,进而引导后续调整智能化的入组排除条件设定。
2.1.4. 指标数据的补充
针对等级评审指标中涉及的医院现阶段暂时无法通过业务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提供后台数据补充录入系统。
2.2. 技术目标
2.2.1. 多源业务自动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器用于将院内原有系统的数据进行采集,支撑医院等级评审指标分析平台的应用,基于目前本院信息化建设程度,存在多个异构的业务系统,包括HIS系统、检验科管理系统、全院医学影像系统、数字化手术室系统、全院电子病历系统等。这些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已经基本改造完成,但是数据接口没有经过统一和标准化。需要利用采集器来建立各个系统的对接接口,并且对数据结构进行适配,转换为统一的、标准化的统一数据格式。
2.2.1.1. 数据接口要求
数据采集器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院内原有系统和医院等级评审指标分析平台的对接,按照接口方式,分为数据采集器主动访问方式和被动接收方式。
2.2.1.1.1. 主动访问方式
数据采集器能够主动通过轮询或监听院内原有系统数据库,对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和采集。建设时应尽量减少对源系统的改造,降低系统风险,在采集时需要考虑对源系统造成的压力和性能影响。
2.2.1.1.2. 被动接受方式
数据采集器应该提供多种目前主流的数据对外接口方式,包括基于XML的Web Service方式、基于数据库方式和消息队列方式等,供院内原有系统调用,通知数据采集器相应数据变化。
2.2.1.2. 数据抽取内容
数据采集器的采集源包括院内所有与临床相关的业务系统数据,需要满足数据格式多样化需求,在符合卫生部临床信息规范的前提下,对结构化业务数据、半结构化文档数据和非机构化数据的分析和采集。
2.2.1.2.1. 结构化数据
包括计费、入出转等业务数据,能够根据不同业务系统的业务流程,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形成标准化、统一的临床数据。
2.2.1.2.2. 非结构化数据
包括影像、图片和归档文件等非机构化数据文件,采用引用或上传方式,能够进行文件级的抽取,统一上传到医院等级评审指标分析平台中。
2.2.1.3. 可靠性要求
在整个采集过程中,需要支持采集数据持久化暂存,并且记录采集日志,当发现漏采、错采等数据时,可以自动重新采集,或者其他补救措施。采集器应当充分考虑系统的高可用性,支持分布式部署和异步消息机制,当某个采集器发生宕机时,能够及时切换而不影响采集的连续性,另外,当接收系统或源系统发生网络断点等情况时,可以利用异步的消息机制实现系统恢复自动传输功能。
2.2.2. 临床业务数据集中存储
临床事件是指标分析平台所需要的基础性数据,需要完成这些业务数据的统一集中存储,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是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将不同来源系统的临床信息,按照临床事件发生次序组织为以单个患者为中心的存储中心。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临床文档数据库和归档系统,不仅对结果型文档进行分类存储,并且将产生该文档过程中的一系列医疗事件也进行分解存储,按照自然时间队列对临床事件的重新组织,方便以后的数据分析和再利用。
2.2.2.1. 数据组织方式
2.2.2.1.1. 患者为中心
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在组织数据时,应该按照单一患者为中心的结构进行组织,将患者在院期间发生的临床业务相关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并且能够根据临床数据进行二次数据加工,生成针对医院等级评审指标数据的相关信息。
2.2.2.1.2. 自然时间序列
在临床数据上,自然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指标,很多临床业务,如治疗时机、治疗时长等等都与时间有关,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应该针对时间方面做数据整理。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把全部的临床文档中含有时间元素的部分抽取出来,并进行相关的自然时间队列整理,为日后的数据使用做好准备。
2.2.2.1.3. 临床业务组织
不同的临床数据间存在不同的临床业务逻辑关系,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中不但包含结构化的业务数据,还应该包含半结构化数据,如病历、小结等。所以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为文档间、数据元件的逻辑关系预留配置机制,根据预先的配置,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就能组织起临床文档之间的业务关系。在进行数据统一应用时能够实现临床数据见的临床逻辑与业务逻辑方面的数据分析与统一应用。
2.2.2.2. 数据协同要求
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需要与患者主索引、术语(词汇)服务、文档共享服务等公用组件,进行良好整合,能够适应公用服务组件的协同调用和数据整合,满足院内高度一致性的数据要求,并且能够适应日后增加集成平台后的统一服务整合。
2.2.2.3. 高可用性要求
在高可用性方面,临床事件数据存储库同样应当具有较高要求,需要考虑不同环境和意外情况下的可用性,保证在任何时间点上服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2.2.3. 应用主题数据展现
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指标要求(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分主题应用分别进行数据展现;
主题数据分层分级进行展现;
综合应用图表进行数据展现;
指标数据支持统计数据、病例数据、事件数据、病历数据四级数据展现;
被展现数据之间建立复合临床逻辑的数据关联展示。
2.2.4. 医院质量管理平台数据对接
根据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研究中心下发的下列文件要求,完成医院等级评审指标分析平台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之间的数据自动上传。并通过数据对接验证,完成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生产系统的对接。
《HQMS数据对接软件开发说明书》
《HQMS数据对接接口标准》
《数据对接接口校验规则》
《RC020-ICD-10诊断编码》
《RC021-ICD-10形态学编码》
《RC022-ICD-9手术编码》
2.2.4.1. 符合HQMS要求的上传数据包生成
通过医院等级评审指标分析平台的HQMS数据自动上传服务,按照HQMS要求定时将规定时间段的数据生成zip文件上传数据包。
上报文件格式:zip;文件命名规则:机构编号.zip;压缩包内只包含一个dBase III 格式的dbf文件。
DBF文件格式需满足:
? 数据字段需完全与《HQMS数据对接接口标准》规定的346个数据项所要求的字段名称、数据类型、长度的要求。
? 字段的先后顺序必须严格按照接口标准中指定的顺序进行排列。
? 数据长度必须按照接口标准中进行限定,一个汉字占2个字节长度。
? 接口标准中“备注”里面有值域范围规定的,必须按照值域范围内的值进行填写。
DBF文件中数据需满足校验规则:
? 请根据《数据对接接口校验规则》文档中要求完成对接数据的校验,如校验不通过将会导致数据对接失败。
? 接口标准中定义的数据采集项必须符合值域范围要求。
? 费用相关的数据采集项要求保留两位小数。如位数不足,请以0补足。
产品需要符合以上功能,并中标公司请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提供产品相关的著作权、授权、资质等证明文件
照抄参数者我方有权不作选择
功能必须符合【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第七章日常统计学指标】要求
支持个性化定制,能与我方现阶段使用的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接合,提取相关的数据统计,符合我方实际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