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受 浦口区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浦口区区域卫生监管平台项目 ( 项目名称) 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PKZC-2012JZ113
2、项目内容:浦口区区域卫生监管平台项目
3 、 供应商 应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要求投标人在南京市区设有分公司或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4、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壹 万元 整;
交纳办法: 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不含网上支付)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 、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 浦口区信息中心111会议室(浦口区天浦路6号6号楼), 时间: 29 日 下午14:00至14:30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信息中心111会议室针对浦口区区域卫生监管平台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现场答疑,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到场。
8、凡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 接收人:刘 磊
电话:025-58311896 传真:025-58311896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邮政编码: 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 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 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 4819582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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