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卫生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集约式诊疗预约系统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IT2012-ZB0615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五个工作日。
5.1.采购内容: 广州市集约式诊疗预约系统推广。在原有16家医院的基础上,在新增的29家医院推广实施集约式预约系统,实现与各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网站、预约挂号机、电话、app四种方式的预约挂号服务;现有的广州市集约式诊疗预约系统新增功能开发和实施以及对原16家医院实施改造。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卫生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开发、实施和初步验收,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终验通过后进入为期一年的保修期。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或者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