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咨询 |积分体系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场 > 招标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

时间:2012-08-28 10:11:46  来源:  作者:
更多
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05110061/201207030019/201204190033)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1205110061/201207030019/201204190033。
  2. 项目编号:GZIT2012-XJ004908。
  3.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05110061/201207030019/201204190033)。
  4. 采购内容:采购计算机等一批。
  5.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西湾路42号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科; 联系人:欧艺深; 联系电话:020-86472857; 传真:020-86472946。
  6.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西湾路42号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科。
  7.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2年08月27日10时00分至2012年08月27日16时00分
  8.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9. 项目具体要求:
    •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元。
    •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9.5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四、相关规定:
        •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五、报价响应原则: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计算机 4 台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详细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1、 中央处理器:不低于Core i3-2120(3.3G/3M/1066/65W;

      2、 主板芯片:支持英特尔 H61 Express芯片组, 主板带BIOS自动控制的可变速CPU风扇,内存:不低于4G DDR3 1333 ,2个 DIMM 插槽支持双通道内存;

      3、 硬盘:不低于500G SATA硬盘,带有SMART IV硬盘故障保护技术,提供故障前保修;支持Driver Lock 硬盘数据保护技术;

      4、 网卡、声卡:集成Realtek 8111DL GbE 1000M网卡、Realtek ALC662 高保真音频编码解码器声卡,支持内置 PC 扬声器

      5、 显卡:高性能集成显卡支持,Microsoft DX10;

      6、 机箱提供8个USB接口,支持双屏显示带VGA+DVI接口,最高可支持四屏显示;端口:带1 个 VGA 端口,1 个 DVI-D 端口;

      7、 控制模块:必须带有原厂端对端侦错监测模块;

      8、 机箱:带250W 电源,主动式功率因数校正,可支持90% 高效节能电源,支持免工具开启机箱面板,带LED侦错告警系统,支持免工具拆卸,机箱面板带有一键重启键,隔电防水键盘、鼠标;

      9、 显示器:同品牌 17"正屏LED背光液晶显示器

      10、 系统:相当于正版windows XP操作系统,带独立序列号(根据客户的应用需求,装配客户指定的操作系统);

      11、 安全功能:支持ProtectTools Credential Manager密码保护模块,必须不小于400000个小时 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的产品认证;USB 端口禁用(经由 BIOS或出厂全部禁用)、Drive Lock、支持机箱挂锁和三合一安全锁,支持机箱智能电磁锁;

      11、质量证书:带主板RJ45口集成双重防雷击认证(提供主板和机箱电源的双防雷击测试报告)/高达 410 伏/秒的高压抗干扰性,防浪涌设计/必须通过3C认证,ROHS(限制有害物质指令)认证,CECP(中国节能认证中心)和,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必须提供YD/T993-2006国家标准、GB9254-1988(idt CISPR 22: 1997)国家标准、GB17625.1-2003(idt IEC 61000-3-2: 2001) 国家标准(测试报告);

      12、售后服务: 3年原厂 保修含显示器售后服务(免人力+部件+上门);投标时提供厂家针对该项目授权书原件,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1 、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参数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我单位有权不选择。2、为不影响正常办公,供应商所应机型需与原单位所有IT设备无缝连接。

      3、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及我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在签订合同时,必需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所有证书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报价完毕后,请及时将授权证明文件传真到我单位,否则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在用户单位确认授权函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防水货、假货,并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质量准确性,产品需由厂家直接发货到使用单位,且货物的包装箱上需明确标有我单位的全称,产品装箱单与采购单位要求的保修情况一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由原厂商工程师上门免费安装调试,为便于报修维护, 该批设备按使用单位名称录入厂家维护数据库通过认证,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

      5、报价供应商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原厂供货函,服务承诺函、环保节能认证,各点为重要指标,报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满足,否则作废标处理

      6、在供货时,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供货确认函原件提供给采购人,如果投标人因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恶意响应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或中标后再与我单位谈判者,均取消中标资格并投诉到招投标中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本项目合同附件: GZIT2012-XJ004908-HT(请点击打开浏览)
  11.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 传真:020-38825650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王灿
  • 联系电话:020-38201607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