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四师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受农四师财务局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就农四师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四师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STYCG─JZXTP 2012—008
三、采购内容:医院信息系统,要求详见第四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全部模块验收合格后付30%,剩余的40%在本系统运行无异常一年后付清。
五、合格的供应商:
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专业从事HIS系统的开发与实施。
3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经公证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软件得生产厂商必须为专注医疗行业的专业公司(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4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获得信息产业部或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证”双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获得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是由软件厂商产地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软件原厂商典型客户至少有一家获得卫生部认证的“数字化医院”资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HIS、LIS、EMR等软件产品必须是合法独立自主开发,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方式的谈判供应商。
10 、符合卫生部《医院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1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新疆自治区有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原件)。
1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投软件包含一卡通功能,并且是切实意义成熟的“一卡通”系统,不需要再开发。
13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保证谈判中所设涉及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纠纷。
14 、电子病历符合卫生部最新颁发的标准,综合功能须达到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
说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单独提供第3、11条相关资质文件(不得与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否则视为未现场单独提供,不接受二次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则视为对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第4、5、6、7、8、9、10、12、14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根据供应商资料提供及演示情况评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2年8月6日 起,在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出不退)。
七、谈判文件答疑:各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将书面材料于 2012年8月13日 19:30时前传真或送至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并建议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中心电子邮件信箱(nsscgzx@126.com)。采购中心仅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疑问于 8月14日 19:30时前给予答复。
八、如出现谈判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农四师政务网( www.nssh.gov.cn )。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谈判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的形式支付,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将谈判保证金收款凭证一同交给统一采购中心。在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19号农四师机关大院六号楼三楼左侧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
十二、谈判开始时间: 2012年8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
十三、谈判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19号农四师机关大院六号楼三楼左侧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农行伊犁军垦路支行
账号:735301040003976(谈判保证金账号)
地 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219号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99-8182871
E-mail : nsscgzx@126.com
邮 编:835000
农四师统一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