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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2-07-09 08:36:0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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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2-06-28 截止时间: 2012-07-04 开标时间: 2012-07-24 采购目录: 信息化服务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078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件一:PACS、MUSE

包件二:社区系统、HIS业务系统、一站式服务(挂机)和一站式服务(机柜收现金)

包件三:叫号系统含终端、程控交换机、一卡通系统、信息设备、机房工程、网络设备、会议系统、安防系统和LED全彩屏

包件选择:本项目分3个独立包件,包件一含软件系统的采购和设备连接等;包件二含硬件、软件系统的采购和设备集成等;包件三含设备的采购等。满足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投标。

(四)预算资金:

1.包件一 RMB 100,000.00

2.包件二 RMB 865,000.00

3.包件三 RMB 1,647,230.00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 ),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包件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为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代理商;

(五)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发售文件时间:2012年6月28日—7月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二)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三)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618号

联 系 人:叶为民

联系电话:54539994

传 真:54539994

招标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陈喆仡

联系电话:62791919-172

传 真:62791616-172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电 话:64985000-605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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