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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2-06-13 10:34:4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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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

二、项目编号 :长政采〔2012〕GK-A-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三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打印机 预算: 伍拾万零玖仟柒佰 元整 ¥509700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激光打印机

361

 

2

针式卷筒打印机

84

 

3

针式平推打印机

48

 

第二包: 服务器、备份软件 预算: 壹佰零捌万 元整 ¥108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服务器

12

 

2

备份软件

 

12 医院

 

第三包: 电脑 预算: 伍拾柒万 元整 ¥57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脑

190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为国产产品 。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包三:

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

包二:

1 、投标人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6月20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三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特定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所须的各项证明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7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卫生局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北路46号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联 系 人:成晓宁

项目联系人:秦楠

联系电话:13509758918

联系电话:0355-2052106

 

邮政编码:046000

 

电子信箱:czzfcg@163.com

二 〇 一二年六月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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