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十二县(区)医院信息化建设
二、项目编号 :长政采〔2012〕GK-A-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三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打印机 预算: 伍拾万零玖仟柒佰 元整 ¥5097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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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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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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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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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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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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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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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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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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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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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卷筒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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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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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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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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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平推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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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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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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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服务器、备份软件 预算: 壹佰零捌万 元整 ¥1080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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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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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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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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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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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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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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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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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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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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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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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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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电脑 预算: 伍拾柒万 元整 ¥570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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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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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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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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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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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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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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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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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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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为国产产品 。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包三:
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
包二:
1 、投标人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6月20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三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特定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所须的各项证明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7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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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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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治市英雄北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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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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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成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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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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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0975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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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5-205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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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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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czzf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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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〇 一二年六月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