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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2012-02-28 10:49:0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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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卫生局的委托,对鄂州市中心医院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网络核心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及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设备供应和安装实施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 2012EZCCGPA1004

二、招标项目:鄂州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采购内容 : (包一)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及相关设备采购

(包二)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网络核心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及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设备供应和安装实施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一)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 500 万或以上。

3 、所供应的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 、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供货前提供),具体品目详见技术分册产品清单;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违规记录,请提供相关的声明或证明文件;

7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

3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供货前提供)。项目施工方或货物销售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侵犯其它企业的知识产权,严守其它企业的机密。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违规记录,请提供相关的声明或证明文件;

7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施工期与地点

1 、实施工期:合同签定后 60 日历日

2 、实施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36 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430 ( 北京时间 )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滨湖西路 157 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八、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 2012 年3 月22 日上午 8 30930

九、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 2012 年3 月27 日上午 9 30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滨湖西路 157 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十二、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 )投标人的基本户开户行、户名、账号打印在一张 A4 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

4 )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包一) 30000 元、(包二) 100000 (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 2012320 日上午 12:00 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 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 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 07113358276 3358277 (传真)

网址: 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0 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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