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开发项目,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2)注册资金在500万(含)以上。
(3)提供近三年医院信息系统成功实施使用案例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使用证明)。
(4)在宁波本地具有售后服务常驻机构。(以工商执照为准)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www.nbzfcg.cn“采购公告”栏目免费下载,本招标文件电子版是RAR压缩文件。
同时在10月30日前,请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传真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0910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