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区域(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推进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协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于8月31日正式印发了《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区域(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17年版)》。
“十二五”以来,我国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开发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围绕医院信息化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分期分批编制完成了283项国家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建立起了我国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开发主体框架,促进了各省市、各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与业务交互。为推动标准的应用落地,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自2013年开始组织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试点工作。通过2013-2016年四批测评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国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实施评价技术体系已经建立,现有各项标准的内容及质量得到了实践校验和完善提升,共计39个市(县)区域平台和40个医院平台通过测评,初步构建了涵盖12个分级管理单位的国家—省两级测评分级管理体系,创建了一批标准化应用示范单位,有效推进了跨机构、跨地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本次印发的《测评方案(2017年版)》从测评依据、内容、方法、管理、流程和指标体系等各个方面对测评要求进行了说明,为指导并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完善分级管理测评管理与组织体系,探索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加强信息标准在业务领域的贯彻应用,促进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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