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软件及服务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基本情况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仅是我国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纵观各国医药卫生制度与改革思路可以看出,尽管各国卫生服务体系与保障制度各不相同,开展卫生改革的策略和方法也不一样,但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卫生体制改革,更好的解决医疗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能力和健康公平性上有着共同的期望。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我国将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点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际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点控制。医药卫生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以及按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2〕9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4140号)的要求,建设黑龙江省基层系统项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
2、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服务项目
3、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医改策要求,依据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卫生信息化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我省建立一套完善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覆盖我省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253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4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92家卫生院(含街道和乡镇卫生院),不含村卫生室)。服务涉及全省常住人口3746.95万人。
该项目按照全省建立一个数据中心,并在省级数据中心的统一部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项目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切实保障“保基本、强基层”医改重点任务的完成。
4、建设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主要以居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行政管理有关部门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等基层业务系统,与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采集,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咨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管理应用软件,具有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功能。符合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功能规范和数据标准,并通过卫生部的标准符合性测试。
1、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业务管理主要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等基本业务管理。
2、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完成各类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糠尿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可按县、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分类统计、查询方便、数据可导出可打印,数据展现有同比、环比、图形。
3、业务管理。业务管理包括基本药物管理、业务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统计分析和缩合查询。
4、监督管理。实现医改、卫生部门对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含费用指标、药品指标、效率指标等)、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监管、合理用药监测,以及其他异常医疗行为自动报警等功能。
5、建设原则
(一)先进性和实用性
尽可能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使本系统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和较长的生命周期,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和兼容性,为系统技术更新、功能升级留有余地。
(二)标准化和开放性的原则
遵循国际、国家、省的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安全标准、统一目录体系、统一交换标准,保障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现内部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与下属卫生机构的业务协同,实现与各所主要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互动和资源共享。
(三)可靠性和稳定性原则
可靠性和稳定性是信息管理系统的最重要指标之一,系统可靠性主要是通过冗余实现的,包括硬件冗余和软件冗余。
1、数据备份:数据库服务器定期做全数据整体备份,每天定时做增量备份;同时,设定数据的异地备份,通过网络将数据库备份到灾备服务器上。
2、数据恢复:系统出现不可修复的故障或者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如火灾等,启用异地备份数据。
(四)安全性原则
系统的可靠安全运行不仅关系到数据中心本身的运行,还关系其他业务系统的运行,因此它的网络,主机,存储备份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部分应该具有极高的可靠性;同时为保守企业和用户秘密、隐私,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数据中心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策略,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划定信息安全域和信任域,实施等级保护,加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五)可扩展性和可伸缩性原则
为了适应日新月异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系统采用基于SOA的架构使系统在设计时必须具备易扩充性与易维护性,为今后的扩充与升级留有足够的余地,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
(六)易操作性和可维护性原则
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易维护性和易操作性,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七)紧密结合实际的原则
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采用配置驱动的原则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定制。
二、总体技术要求
1、系统框架要求
该项目按照全省建立一个数据中心,并在省级数据中心的统一部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项目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黑龙江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信息的收集、整合与利用、监管与分析,以及与其他业务应用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1)该信息化系统建设符合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功能规范和数据标准,并通过卫生部的标准符合性测试。
2)满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接口、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接口、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以及与发改、民政、公安、社保、商保、银行等共享信息。
2、建设的总体技术设计要求
1)系统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1.操作系统:数据库层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
2.数据库平台:支持ORACLE、SQLSERVER等大型数据库;
3.前端开发工具:采用.net或J2EE等主流开发平台;
4.★支持云计算平台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要能够实现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软件架构,云计算技术的应用需要充分体现在数据中心、业务应用的设计与部署过程中。通过基于成熟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的业务运营支撑产品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利用。
5 .★系统易扩展
2)要求系统平台的各个功能模块低耦合,可根据实际业务增长需求,甲方可优先选择性先部署实施平台的一个或两个功能模块(可独立运行),后续再实施上线的功能模块对已正式使用的功能模块无影响,并且能够保证数据的连贯性。
3)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能实现进行深入展示和图表形式统计分析,为各级基层医疗主管机构提供决策分析功能。
4)系统安全要求:
1.系统安全访问功能要求:应具有权限管理、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功能。
2.重要数据修改日志功能:对重要数据保留修改记录,提供修改日志查询。
3.网络要求:系统支持专网或VPN等链路,保证数据传输安全。
5)能满足最小并发户数人口≥1500万,允许每分钟最小并发用户数1000个,1500万≤人口≤4500万,允许每分钟最小并发用户数3000个。各子项服务调用,信息注册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基本信息查询,总记录500万以上按唯一标识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总记录1000万以上,按唯一标识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基于索引统计分析总记录500万以上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0秒;总记录1000万以上,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5秒。
6)投标人采用成熟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框架基础层平台软件产品,支持批处理管理功能、统一权限管理功能、消息集成功能、公共消息发布功能、报表管理功能、业务系统用户界面集成功能等。
7)投标人采用的数据整合产品,应支持面向服务架构(SOA)的集成平台,提供松耦合模式。系统应兼容HL7最新的FHIR标准,支持IHE标准。提供可视化集成开发平台,其产品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具体要求
基层系统应用软件部署实施,主要包括需求调研、深化设计、应用软件和接口开发、应用软件部署、数据准备、平台互联、操作培训等实施内容,系统采用按云模式部署。
按照国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六位一体”(预防、保健、医疗、计生、健教、康复)的建设要求,构建全省统一的、区域平台对接的、各地市的基层系统,涵盖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业务,基本药品管理及综合管理服务,满足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与省级平台和其他业务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
3.1功能概述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科医疗服务、并提供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基层系统具体功能如图-1描述。
图1 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图
3.2业务服务管理
业务服务管理由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三部分组成。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可实现居民及家庭健康档案管理、居民健康卡管理等功能。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可实现全科诊疗服务、住院管理等功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可实现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功能。
3.2.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3.2.1.1居民及家庭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及其家庭建立的医疗卫生服务记录。通过调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管理人员对居民健康档案以及家庭健康档案的管理过程。
3.2.1.2居民健康卡管理
居民健康卡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提供的电子身份识别卡的管理。居民健康卡管理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档案建档人员向健康档案建档居民发放、挂失、恢复、补卡、注销居民健康卡的管理过程。并与省级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实现对接,获取居民基本信息、居民注册信息、健康卡信息等内容。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居民健康卡建卡登记:可通过读写卡设备,将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居民健康档案基础信息等写入到居民健康卡,并将居民健康卡卡号同步至健康档案系统中。
1) 居民健康卡信息更新:按照业务需要可更新居民健康卡的基础健康数据或管理数据。
2) 居民健康卡管理:实现对居民健康卡的挂失、恢复、补卡、注销等管理功能。
3) 居民健康卡使用:实现国家“居民健康卡基本应用目录”中规定的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健康信息利用等方面的项目应用。
4) 查询统计:提供相关的查询统计功能。
2、功能协作要求
1) 居民健康卡登记、建卡、发放、补发等活动完成后,实现与省级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与同步功能。
3.2.2基本医疗服务管理
3.2.2.1全科诊疗服务
通过全科诊疗服务,实现临床诊疗数据和健康档案信息的双向实时交互,并通过有效地整合,使之相互贯穿,从而全面服务社区全科医生开展日常的诊疗与卫生防保业务。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预约、挂号与分诊管理:包括诊疗预约、复诊预约、挂号等功能。
2) 患者健康与诊疗信息查阅:通过居民健康卡实现查询患者基本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信息等。
3) 全科诊疗记录(电子病历)书写:实现全科诊疗服务过程中电子病历的记录、其记录格式必须符合SOAP要求。
4) 医技申请:可支持向检查检验等医技科室提出申请,可支持检验结果在SOAP中的应用。
5) 提供全科诊疗记录的修改与删除功能。
6) 提供健康教育指导功能。
7) 疾病转诊:可支持在全科诊疗过程中的转诊服务处置功能。
8) 健康档案生成与提交服务:依据全科诊疗记录、处方处置记录、生成标准化的健康档案共享文档,并向省级平台提交与发送。
9) 基层卫生提醒服务:对于重点关注人群(如妇女、儿童、老年人、传染病患者、慢病患者)、提供相关的管理提醒功能。如疾病上报、特殊检查提示(如35岁首诊测血压等)、特殊病人(如契约服务对象、慢病管理对象)诊疗计划的提示。
10) 健康处置:可根据诊疗服务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相应的健康管理与处置,如糖尿病病人、高血压病人等。
11) 健康档案建档:在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可支持对没有建档的患者进行在线建档。
12) 可实现健康档案的动态更新,将就患者SOAP自动更新到健康档案中。
13) 费用管理:包括划价、收费、退费、打印报销凭证、结帐、统计等功能。
14) 查询统计:提供相关的查询统计功能。
2、功能与协作要求
1) 全科诊疗信息是药房、检验检查、诊疗收费等系统的基本数据来源。
2) 全科诊疗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与基本公共卫生、住院管理、双向转诊等业务的扩展与数据共享。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个人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就诊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将就诊者全科诊疗记录(电子病历)更新到健康档案。
3.2.2.2住院管理
住院管理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患者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患者及临床诊疗信息查阅:通过居民健康卡实现查询患者基本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信息等。
2) 实现住院电子病历模板结构化编辑、住院电子病历所见即所得模式书写、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
3) 实现住院电子病历书写过程中标准疾病分类代码的应用。
4) 实现护理文书、病案首页的录入与管理功能。
5) 支持检查检验申请的申请、打印。
6) 实现电子医嘱的录入、审核、执行、停止、打印等相关管理功能。
7) 临床资料查阅功能:提供历次全科诊疗、住院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并提供比较功能。提供医嘱执行情况、处方、患者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的方便查阅。
8) 实现住院病人入院管理、出院管理、收费记账等相关功能。
9) 实现病区的床位管理与操作功能。
10) 费用查询:提供病人/家属查询自己的各种费用使用情况。
11) 欠费和退费管理:支持欠费与退费管理功能。
12) 查询统计:提供相关的查询统计功能。
2、功能协作要求
住院管理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与基本公共卫生、住院管理、双向转诊等业务的扩展与数据共享。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个人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就诊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将就诊者的病历摘要更新到健康档案。
3.2.2.3处方集系统
处方集系统是为了在全科诊疗服务过程中,提供合理用药指导以及处方合规提醒,用于提高基层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改善疾病治疗效果,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健康危害和过度经济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处方集知识库的维护与管理功能;
2) 通过疾病诊断,为基层医疗人员提供多种“建议处方”信息功能,以及详细的处方用药明细信息;
3) 通过药品编码,为基层医疗人员提供完整的“用药说明”用于用药指导功能;
4) 通过处方用药明细信息,为基层医疗人员提供用药预警功能;
5) 通过处方数据的采集,实现多维度数据分析,用于基层规范诊疗监管分析,提高合理用药数据的综合利用效率,为卫生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2、功能协作要求
处方集系统可与基层医疗机构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为基层医疗机构系统提供实时服务;能够采集基层医疗机构的处方信息,实现多维度数据分析。
3.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3.2.3.1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教育管理人员对健康教育相关的机构、对象、资料、计划进行管理,同时进行健康教育认识评估与健康教育结果评估的记录。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健康教育机构、对象以及活动的管理。
2) 提供按不同类别进行健康教育资料的管理。
3) 提供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与管理。
4) 提供知晓、认同和行为形成等方面的各类评价指标。
5) 提供健康教育活动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健康指导支持通过响应其它功能模块的服务请求,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服务。
3.2.3.2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以及以疑似预防接种反应进行处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对疫苗字典的维护管理。
2) 提供对免疫规划的接种程序(接种时间表)的管理。
3) 提供对0-6岁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及预防接种记录的管理功能。
4) 提供预防接种工作任务提醒功能。
5) 应急及群体性接种:提供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登记。
6) 提供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处理。
7) 提供对预防接种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预防接种服务完成后,触发健康档案更新功能将预防接种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当接种者出现疑似异常反应时,预防接种与双向转诊功能协作完成异常接种者的转诊。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接种者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接种者的基本信息;
——健康档案更新:将接种者的接种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3老年人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的健康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老年人专项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随访登记的管理功能。
2) 支持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查询、调阅与使用:响应其它服务组件或系统模块的调阅要求,提供标准化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
3) 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提醒与预约登记功能。
4) 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就诊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将老年人随访记录、健康体检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实施的健康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高血压患者的过程化管理功能。
2) 支持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管理服务;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就诊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将高血压患者随访记录、健康体检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5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实施的健康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2型糖尿病患者的过程化管理功能。
2) 支持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管理服务,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就诊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将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记录、健康体检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6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
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的健康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健康档案管理。
2) 提供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登记管理。
3) 提供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转诊处置、康复、健康指导管理。
4) 支持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管理服务;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通过接口获取就诊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将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记录、健康体检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7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是基层卫生疾病预防管理人员针对结核病进行的一项管理、报告活动。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风险管理;
2) 提供结核病患者的登记、报告功能;
3) 支持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等;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接口:通过接口获取结核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接口:将结核病患者的结核病管理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8中医药健康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主要是对辖区内居住的65岁及以上居民提供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居住0~36个月儿童提供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对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中医体质分类,并根据不同体质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可以有效改善其健康状况;通过对家长进行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生活等指导,传授常用穴位按揉、摩腹、捏脊等中医保健方法,可以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健康、预防疾病中的作用。
中医药健康管理包括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管理、对在中医体质辨识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管理、对体制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体化中医健康指导、对中医体质辨识信息、结果、干预、指导情况进行登记,对家长或保育员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传授摩腹和捏脊的中医技术、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对儿童健康指导与中医管理的信息、结果、干预、指导情况进行登记。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体质辨识人群信息标示与查询功能。
2) 提供体质辨识问卷记录、自动评分、打印功能。
3) 提供儿童中医药保健登记管理功能。
4) 报表/图表统计:支持通过常用的报表和使用图标(柱状图、饼图)来展示统计相关信息。
2、功能协作要求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接口:通过接口获取中医健康管理对象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接口:将中医健康管理对象的中医健康管理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是基层卫生疾病预防管理人员针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的一项管理、报告活动。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功能。
2) 提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功能。
3) 支持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服务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包括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健康体检、双向转诊等。
3、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交互要求
通过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口,实现其数据交互:
——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获取接口:通过接口获取传染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更新接口:将传染病患者随访记录、健康体检记录更新到健康档案。
3.2.3.10卫生监督协管
卫生监督协管是基层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职业病访治、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以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监督活动。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报告管理。
2) 提供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
3) 提供职业病防治健康指导。
4) 支持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报告、信息报告结果、工作量等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
与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信息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提供指导评估。依据存在问题提供协管服务计划。
3.2.4妇幼保健管理
妇幼保健管理主要对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各主要阶段所产生的业务、管理等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婚前保健服务的管理。
2) 提供孕产妇保健管理。
3)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4) 提供0-6岁儿童保健服务管理。
5) 提供妇女儿童死亡管理。
6) 提供妇幼保健数据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
妇幼保健管理将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进行数据共享与系统间的互联互通。
3.2.5计划免疫管理
计划免疫管理实现对疫苗的管理,对接种计划以及接种对象的管理,并且完成接种过程中的监管与统计功能。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冷链管理以及运转监测管理。
2) 提供疫苗信息、库存管理以及免疫计划管理。
3) 提供儿童接种建档、接种数据录入。
4) 支持异地接种、流动接种管理部。
5) 支持提供到期接种提醒、未种提醒等。
6) 提供相应报表统计功能。
2、功能协作
计划免疫管理将会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以及基层医疗服务进行数据共享与系统互联互通。
3.3机构运营管理
机构运营管理由基本药物管理、业务运营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三部分组成。药物管理可实现药品管理、药库管理、药房管理等功能。业务运营管理可实现物资(耗材)管理、统计分析与综合查询等功能。绩效考核管理可实现个人绩效考核、机构绩效考核等功能。
3.3.1基本药物管理
3.3.1.1药品管理
将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进行统一管理,基本药物加注基本药物标识加以识别。其它管理过程与非基本药物一致。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根据药品分类等属性进行药品基础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功能,需支持一药多名的管理。
2) 支持直接调拨药品到所管辖村卫生室,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
3) 提供基本药品的增补以及移除功能。
4) 提供基本药品调价处理的功能。
5) 提供药品基础信息在药品入库、出库管理、药房、诊疗过程中的应用功能。
6) 提供相关的查询统计功能。
2、功能协作要求
基本药物管理可进行的后续功能操作包括药库管理、药房管理、全科诊疗、住院管理、基本药物监管接口。
3.3.1.2药库管理
药库管理是基层卫生机构用于管理药品从入库、储存到出库、以及盘点、药品调价等过程的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药品入库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功能。
2) 提供可自动生成药品采购计划及采购单的功能。
3) 提供药品入库、出库、盘点、调价、库存管理等功能。
4) 提供药品效期、药品低限预警等功能。
5) 提供药品出入库、库存数量等多维度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要求
药库出库管理与药房领药接收相衔接。
3.3.1.3药房管理
药房管理是基层卫生机构用于药房药品出入库、以及盘点、药品调价等过程的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药品划价、发药、领药等功能。
2) 提供全科诊疗、住院医嘱和药房发药的对账功能。
3) 提供药房药品的盘点、报损、调换和退药功能。
4) 提供药品发药、库存数量等多维度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2、功能协作求
药房发药管理与全科诊疗电子处方、住院医嘱管理相衔接进行药品划价与发药。
3.3.2业务运营管理
3.3.2.1物资(耗材)管理
物资(耗材)管理是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各种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物资(耗材)的基础信息及入库信息的维护与管理功能。
2) 提供物资依据库存及库存底限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单,并支持编制调整。
3) 提供入库、请领、出库、调拨、盘点、损溢处理等功能。
4) 支持物资(耗材)管理信息的查询、调阅。
3.3.2.2统计分析与综合查询
统计分析与综合查询主要用于基层机构各部门及管理者对机构的业务收支、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等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各类统计查询信息。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业务收支情况查询。
2) 提供医疗服务信息查询。
3)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查询。
4) 提供居民(健康管理对象)信息查询。
5) 提供资源信息查询。
3.3.3绩效考核管理
绩效管理服务要求专注于建立、收集、处理和监控医护人员、健康管理人员绩效数据。可通过一系列综合平衡的测量指标来衡量医护人员的工作绩效。
机构绩效管理适用于基层机构管理人员对机构或部门的综合绩效进行评定,并满足上级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监管的需求。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提供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维护与管理功能。
2) 提供绩效考核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功能。
3) 提供绩效考核指标库的维护与管理功能。
4) 提供绩效考核指标模板的维护与管理功能。
5) 提供绩效考核从指标建立、指标抽取、指标统计、指标评分、指标审核、指标发布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功能。
6) 支持可分别对医疗服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两种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功能。
2、功能协作要求
绩效指标源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全科诊疗诊疗服务、住院管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记录均是绩效考核的数据来源。
3.4业务监督管理
业务监督管理主要由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和相关数据接口两部分组成。
业务监督管理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基本医疗服务监管、基本药物监管、新农合补偿监管等功能。
3.4.1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
将各地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信息按标准规范上报到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汇聚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并统一展现给管理部门。
各地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按标准规范制定的报表格式,按统一编码、统一数据格式将统计信息按天、月自动上传至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由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统一汇聚全省的基层医疗信息,并统一展现出来。由于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里都统计信息,不涉及各种原始表,统计速度极快。
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医疗服务监管、基本药物监管、医疗保障监管、健康一体机监管等。
3.4.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能够对全省健康档案的建档情况以及对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等数据进行统计。
3.4.1.2医疗服务监管
能够对全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及收入等数据进行统计。
3.4.1.3基本药物的监管
能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收入等数据进行统计。
3.4.1.4医疗保障的监管
能够对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等数据进行统计。
3.4.1.5全省健康一体机监督管理
为更好的管理健康一体机的使用情况,发挥健康一体机的作用,并为基层医生提供心电图的远程诊断以及方便健康一体机的检测数据与基层HIS、EMR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EHR)等系统的互联互通。特建设省级健康一体机监督管理功能。各健康一体机设备通过中心端软件将健康一体机采集的数据通过网络,实时传输至省级监督管理平台,进而与各级的相关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省、市(州)、县卫计委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通过省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健康一体机的管理和监控,并按需实现对全省相关采集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心电专家可以通过省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采集的心电图数据,实现远程诊断。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设备使用情况监测:一体机整体使用情况和分项检测功能进行统计分析。
2)设备质控情况监测:对尿常规设备和血糖设备的质控情况进行分析统计。
耗材管理:对耗材的进销存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
3) 统计分析:主要实现对平台中心电图检测数据、尿常规、血糖、血压等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分析。
4) 区域心电系统:区域心电系统为省级管理平台的核心系统。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登记管理:主要实现患者信息管理、会诊申请、多级会诊申请、工作提醒、急诊提醒等功能。
心电诊断: 通过对接健康一体机硬件中标商所提供的健康一体机心电数据处理控件,并可在控件支持下实现心电波形处理、数值分析、自定义显示、报告编写、诊断模板库、报告输出、报告质量评审、结果发布、病例归类等功能。实现有关心电专家登陆系统后能进行心电图波形阅读和在线书写诊断报告。
心电专家管理:专家注册管理、专家值班管理、专家工作量管理、专家咨询费管理等功能。
统计分析:工作量统计、心电报告结论统计等功能。
a) 系统基础配置管理:主要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新闻公告、系统数据字典等功能。
b) 协助委里制定以下接口规范文档:
制定健康一体机数据上传接口规范。
制定省级健康一体机管理平台与基层HIS、EMR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EHR)等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的接口规范。
c) 按照委里确定的规范,进行接口程序的开发:
开发健康一体机数据上传接口。
省级健康一体机管理平台与基层HIS、EMR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EHR)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对接接口。
2、功能协作要求
省级健康一体机管理平台需要与健康一体机进行基础数据标准、检测指标、运行状况等数据的采集与交换。需要与基层HIS、EMR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EHR)等系统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
3.4.2监督管理系统接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可为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提供的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接口,以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功能。基本医疗服务监管可为医疗卫生管理机构提供关于基本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接口,以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诊疗、住院诊疗服务的监管功能。基本药物监管可为药品的使用监管提供支持,并为药品监督机构的“药品采购与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以实现对药品价格、抗生素使用、处方费用、基药使用、药品采购的监管功能;同时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采购入库到使用的全过程的管理信息,以支持监管机构对基层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新农合补偿监管可为新农合监管部门提供的关于新农合实际补偿信息的监督管理及接口功能。
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将各地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信息按标准规范上报到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由省级基层医疗监督管理系统统一汇聚全省的基层医疗信息。
3.4.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需向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提供的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接口,以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功能。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监管接口: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率、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合格率、健康档案使用率等健康档案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2)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监管接口:提供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等儿童健康管理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3)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监管接口:提供早孕建册率、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4)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监管接口:接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健康体检表完整率等老年人健康服务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5)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监管接口:提供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等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6) 糖尿病患者服务监管接口:提供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等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7)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监管接口:提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8)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管理业务监管接口:提供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等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指标等监管接口信息。
3.4.2.2基本医疗服务监管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需向医疗卫生管理机构提供的关于基本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接口,以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诊疗、住院诊疗服务的监管功能。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门急诊服务监管接口:提供诊疗量、全科医生工作量、诊疗收入、全科诊疗人均费用、新农合补偿、门诊病人入院率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等监管信息。
2) 住院监管接口:提供住院量、门诊转入量、住院医生工作量、住院收入、住院人天费用、住院新农合补偿、医保费用、平均住院天数、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住院病人入出院诊断符合率、住院患者手术人次数、医生人均工作量等监管信息。
3) 双向转诊监管接口:提供向大中型医院机构的转诊、接收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治疗数量等监管接口。
4) 疾病随访监管接口:提供实施疾病随访的数量、病种、比例实施等监管。
3.4.2.3基本药物监管
基本药物监管需为药品的使用监管提供支持,并为药品监督机构的“药品采购与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以实现对药品价格、抗生素使用、处方费用、基药使用、药品采购的监管功能。
基本药物监管主要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采购入库到使用的全过程的管理信息,以支持监管机构对基层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
1、业务服务功能要求
1) 药品采购入库管理信息:包括药品的供货商、供货渠道、药品名称、进货价、有效期、入库量、基药数量等管理信息。
2) 库存药品管理信息:包括药品库存量、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失效药品的销毁等管理信息。
3) 药品出库管理信息:包括出库药品的药品名称、基药数量、定价、有效期等管理信息。
4) 药品使用管理信息:包括药品处方费用、药品价格、抗生素使用比例、基本药物使用、特殊药品使用、药品种数等指标信息。
5) 基本药物使用统计信息:包括基本药物品种数、占药品品种总数的比例,基药销售金额、占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等统计信息。
3.2.4.4新农合补偿监管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要向新农合监管部门提供的关于新农合实际补偿信息的监督管理及接口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