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4. 南阳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5.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
6.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7. 南阳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考核标准
8.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9.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
10.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1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制度
1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管理规范
1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登记及缴费办法
14.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就诊及补助结算办法
15.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财务管理制度
16.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外诊补助资金审批办法
17.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使用与管理的办法
18.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办法
19.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0.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书
2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
2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卫生所考 核 标 准
2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帐户使用办法
24.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管理制度
25.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就诊、转诊制度
26.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
27.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 管理暂行办法
28.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症慢性病补助办法
29.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管理办法
30.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住院补助暂 行办法
3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助的范围和内容
3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举报制度
3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
33,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4. 南阳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须知
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发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制定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确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标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和补偿办法、组织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
四、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保证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基金公平合理使用、封闭运行,保持基金收支平衡。
五、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保证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中,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农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
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八、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先进,惩处违规行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持续发展。
九、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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