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数据集元数据 1
4 数据元目录 1
4.1 数据元属性 1
4.1.1 公用属性 1
4.1.2 其他属性 2
4.1.2.1 抢救记录子集的其他属性 3
4.1.2.2 会诊记录子集的其他属性 13
4.1.2.3 术前小结子集的其他属性 23
4.1.2.4 术前讨论子集的其他属性 29
4.1.2.5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子集的其他属性 38
4.1.2.6 出院小结子集的其他属性 43
4.2 数据元值域代码表 55
5 数据元索引 74
前 言
《住院病程记录数据集(二)》是我国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本标准旨在为医疗服务活动中住院病程记录信息提供一套术语规范、定义明确、语义语境无歧义的基本数据集标准,以规范住院出病程基本记录内容,实现病程信息在收集、存储、发布、交换等应用中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保证病程信息的有效交换、统计和共享。
本标准以医疗服务活动中住院病程记录为对象,以数据元为标识单元,按照摘要式目录格式编制。住院病程记录数据集(二)包括抢救记录子集,会诊记录子集,术前小结子集,术前讨论子集,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子集,出院小结子集,其中抢救记录子集包括120数据元,会诊记录子集包括125数据元,术前小结子集包括67数据元,术前讨论子集包括94数据元,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子集包含56数据元,出院小结子集包含117数据元,共包含579数据元,21个数据元值域代码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