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编制目的
佛山区域统一健康卡实施方案是在佛山健康卡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各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规范健康卡试点、明确实施过程中各具体事项,如实施范围、原则、建设周期等。目的是让试点单位全面了解佛山市健康卡发行的各项措施,配合进行相关工作。同时,在建设方案征集意见过程中,试点单位及相关用户的反馈意见,这些意见主要围绕是项目的实施,因此,这些意见响应也包括在本文档中。
1.2 实施范围
佛山市卫生局;
佛山区域电子病历系统实施的5家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
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中心血站、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顺德区桂洲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
1.3 实施建设目标
一期在上述30家医疗机构统一就诊卡。即市民凭健康卡可以至全市这30家医院机构看病,享受医疗服务,不用重复办就诊卡。
2 A卡类型
根据佛山的医疗就诊现状,就诊必须实名,才可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医疗服务的开展,否则信息难以共享,独立。在考虑到国内目前的就医环境和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我们建议A卡分为实名卡和临时卡。
实名卡和临时卡,实名卡是市民持有效证件(成人持身份证、社保卡等,儿童凭户口本)实名登记后,发放的卡。持实名卡的居民可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查询既往的诊疗记录,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医疗服务。
临时卡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放,如:
病人主观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
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无法提供
其它特殊情况(重病昏迷、车祸等)
3 发卡管理
3.1 发卡方式
佛山统一健康卡的发行,原则上由卫生局统一卡面设计,统一卡内编码规则。各家医院自行购卡发卡。
3.2 一卡原则
在健康卡使用过程中,从技术方面,我们利用区域平台,避免市民重复办多张卡。比如:在办新卡的业务流程中,市民填写的信息会首先到区域平台上校验,如果已经办过卡,会产生提示。如果市民由于丢失或者损坏,可以从行政政策方面加以管理。
3.3 实名登记
佛山各家医院发放的就诊卡时,身份证并不是强制要求的,市民每次看病填写的信息不一致,或者残缺,这样的情况下,诊疗信息难以归并,信息孤立。
健康档案就无法真正有效建立,信息难以共享。因此,健康卡要真正达到居民主索引的目标,实现诊疗信息的共享,避免资源浪费,就必须实名登记,发放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建议主管部门明确办卡流程与规定,市民办健康卡时,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出示身份证。,除非个别特殊情况(昏迷、主观原因、意识不清等),可以发放临时健康卡。但明确临时健康卡的信息不能记入健康档案,自己的健康信息将没有记录等,以此督促健康卡的实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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