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一、 根据《关于改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通知》,对药品的管理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 每月月底(30日)进行药库药品盘点工作,由药库仓管员与药品会计两人一起进行药品盘点工作,由药剂科主任监督盘点工作。
三、 盘点的药品数与帐卡统计数认真核对,帐物相符。
四、 对特殊药品(如毒性、麻醉、精神药品等的消耗),每日应根据出库数量汇总统计,并做到日结日清。
五、 统计药品盘点率误差率要求不超过一定±3‰。
六、 帐物相符率有一定的要求。.特殊药品及其规定逐日统计的药品应达100%,库存药品亦应帐物相符,损耗率不得超过0.5‰。
七、 药品的金额管理,由财务人员负责核算,药品的成本消耗,出入库数量和制剂成本核算,并控制药品库存金额,药库仓管员负责药品的统计和报表工作,并及时将调价通知送达药品会计及有关人员,药品会计在汇总过程中发现药品的价格升降度较大(凡超过10%以上)或购买某药品数量异常增多(由采购报药品会计),要报院长了解调查其中原因。
八、 采购人员每月参加并监督西药房药品盘点工作,以了解药物使用情况。
九、 每月盘点由药库仓管员、中心药房盘点人员、复核人、药品会计、药剂科主任签名,以示负责。
十、 采购员要根据库存药品及临床需要制定每月采购计划书送有关人员签名后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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