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HIS)及电子病历(EMR)应用软件 0
前 言 0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份 投标须知 2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的要求 8
第一章、项目系统的现状、目标和功能要求 8
第二章、HIS各子系统技术要求 15
第三章、电子病历系统技术要求 32
第四章 、网络硬件系统 43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 45
第六章、评价标准及要求 50
第七章、交货要求和付款方式 52
第八章 报价要求说明 53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4
应用软件(按照模块)详细报价清单 58
前 言
本标书由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制。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本次招标具体工作。
投标方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要求,完成《投标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询标和评标,并最后作出评标结论。
投标方在收到标书后,对项目的要求、技术咨询及客户化分析可与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科联系。
本招标书文件的解释权在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院信息系统(HIS)及电子病历(EMR)应用软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项目:医院信息系统(HIS)及电子病历(EMR)应用软件
2、标书一套:《招标文件》一本
3、项目要求:见招标项目
4、索取标书时间:
5、索取标书地点: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6、索取标书时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书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XXXXX时(以邮戳时间为准)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书寄达的注意事项请参照投标方须知。
邮寄地址: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件人:
邮编:
电话:
1、 开标前准备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X时
2、 开标前准备会议地点: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10、 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 XX月XX日XXXXXX
11、 开标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X时
12、 开标地点: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XXXX年XX月XX日
第二部份 投标须知
投标商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 关于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
2、关于招标文件
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软件采购。
2.2“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软件产品及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须知
(3) 招标项目的要求
(4) 投标文件格式
2.3本招标书技术指标和系统集成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方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即废标。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2.4.2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书送达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
2.4.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3、关于投标商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含)万以上,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开发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通过软件企业认证及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
3.3投标人其软件产品必须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且必须符合卫生部最新相关规范的要求。
3.4投标人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HIS、EMR、LIS系统的案例并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方(医院)联系人、联系方式。
3.5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关于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4.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4.1.1.1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见第四部分);
4.1.1.2 报价;
投标书(见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二)。
软件模块报价清单(包括外购软件报价;见附件三)
4.1.1.3方案说明部分:
各系统的设计技术方案;
项目实施推广(培训)建议(见附件四);
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五);
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六);
后续服务计划(见附件七)。
4.1.1.4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4.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投标方须对本“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所列的所有条款进行投标。
4.2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4.2.1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部分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4.2.2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方案说明部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4.3投标文件的编写
4.3.1投标商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2投标商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4.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
4.4.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4.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打印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4.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5.1.1投标商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密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4.5.1.2正本和副本要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
4.5.2投标文件的递交
4.5.2.1投标商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函所说明的方式送达招标方。
4.5.2.2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4.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5、关于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商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
6、关于开标
6.1 招标方将在开标通知所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6.2 开标时,投标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商自动弃权。
6.3 开标时,投标方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和软件报价的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
7、关于评标
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7.2 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7.3 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8、关于定标
8.1 评标委员会结合报价部分、技术方案说明部分和投标资格证明部分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选出候选中标商。
8.2 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向落选投标方发出口头通知。
9、关于废标和招标失败
9.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书,将做废标处理:
9.1.1投标书未密封;
9.1.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9.1.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9.1.4投标书逾期送达;
9.1.5投标书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完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
9.2 当评标时发现所有投标书均为废标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方将重新招标。
10、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招标方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投标将被拒绝。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资质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方将确定每份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招标方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提出质疑,并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2、定标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者。
13、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14、授予合同时变更条款的权力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的情况,对“招标项目”中列明的应用系统中子系统和服务予以增加、减少或变更。
15、签订合同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16、名词解释
16.1 招标方: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6.2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软件开发商。
16.3 应用软件(应用系统):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的符合软件工程的各种完备文档、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16.4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系统安装调试、应用软件的客户化实施、人员培训、技术服务、验收检测、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16.5 系统集成: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的软硬件安装调试、数据库数据备份与恢复实施服务、数据库数据迁移、人员培训、技术服务、验收检测、技术支持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