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数据集元数据 1
4 数据元目录 1
4.1 数据元属性 1
4.1.2 其他属性 2
4.1.2.1 护理计划子集的其他属性 3
4.1.2.2 一次性卫生耗材使用记录子集的其他属性 8
4.1.2.3出院评估及指导记录子集的其他属性 11
4.1.2.4入院评估记录子集的其他属性 17
4.2 数据元值域代码表 27
5 数据元索引 39
前 言
《护理评估与计划数据集》是我国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本标准旨在为医疗服务活动中护理评估与计划信息提供一套术语规范、定义明确、语义语境无歧义的基本数据集标准,以规范出护理评估与计划基本内容,实现护理评估与计划信息在收集、存储、发布、交换等应用中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保证护理评估与计划信息的有效交换、统计和共享。
本标准以医疗服务活动中各种护理评估与计划内容为对象,以数据元为标识单元,按照摘要式目录格式编制。护理评估与计划数据集包括护理计划子集,一次性卫生耗材使用记录子集,出院评估及指导记录子集和入院评估记录子集。其中护理计划子集包含55个数据元,一次性卫生耗材使用记录子集包含43个数据元,出院评估及指导记录子集包含62个数据元,入院评估记录子集包含110个数据元,共包含270个数据元,共19个数据元值域代码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护理评估与计划数据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理评估与计划数据集的内容范围、分类编码和数据元及其值域代码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试行)
3 术数据集元数据
本数据集的元数据属性描述见表(1)。
表1 数据集元数据
元数据子集 元数据项 元数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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