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医院信息化起步较早,尤其是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医院信息系统的理论已趋向成熟,基于电子病历的诊疗信息共享得到足够的重视,各类标准规范发展较快,政府对行业的关注度也持续加大。
早在1987年,美国就组织了对“卫生信息标准”这一战略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从克林顿总统时代开始,美国展开了一系列的立法,要求医疗机构尽快进入数字时代;布什总统在2004年众议院的年度国情咨文中专门强调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在10年内,确保绝大多数美国人拥有共享的个人电子健康记录,并设立一个新的、级别仅低于内阁部长的卫生信息技术协调官员职位。美国现在已拥有美国卫生信息标准HL7、《健康保险可携带性与责任法案》(简称 HIPAA)、《健康保险改革:电子交流标准》法案、《健康保险改革:安全标准最终规则》(简称 SSFR)、《个人可识别健康信息的隐私标准》、《药品和血液制品的条形码要求》等多个被业界普遍认可的行业规范、标准。美国白宫在2006年度联邦政府预算中为实现EMR设立了1025亿美元的专款,要求医疗界在10年内彻底取消传统的纸张病历,让所有美国人都拥有一份个人健康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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