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
软件分类 软件模块名称(不限站点)
门诊管理部分 门诊挂号系统(实现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
门诊一卡通自助系统 (与自助设备相连)
门诊收费系统
门急诊应急系统
门诊分诊系统
住院管理部分 住院登记系统
住院结算管理系统
住院护士工作站系统(日清单要能提供医保用药及报销比例、护理文书)
手术管理部分 手术麻醉管理系统(文字报告)
药库后勤部分 药库管理系统(含卫生材料)
门诊药房系统
住院药房系统
临床合理用药系统
物资管理系统
医疗设备管理系统
供应室管理系统
电子病历部分 门诊医生工作站
住院医生工作站
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质控管理系统
感染管理系统
查询系统 领导查询分析系统(所有查询结果可导出其它文件格式)
报表管理系统(按医院本地化需求提供各类报表)
检验系统 检验管理
质控管理
统计分析
自助打印
PACS系统 (包括:CTMRDRB超) 影像管理
后台服务
办公系统 办公OA系统
中医特色系统 中医治未病系统
数据维护系统 数据维护
其他系统 触摸屏导医查询系统及液晶屏公示目录
医保接口(包括医保报表、家庭门诊结算接口、二代医保卡接口、省内异地医保联网)
新农合接口
韶冶、凡口矿结算接口
特定门诊结算接口
病案接口(符合省厅最新版病案接口要求)
财务接口(符合财务全成本核算要求)
四、付款说明
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五、韶关市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需遵循的业务规范标准
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项目建设依据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03〕53号)支持标准的术语体系。并遵循国家卫生信息化标准委员发布的《中国医院信息基本数据集标准1.0 版》以及卫医政发[2010]114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电子病历系统的必需功能要求,符合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病历书写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并完全遵循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卫生部《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定管理办法》
卫生部颁布的《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必须符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中国计算机安全法规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BJ/T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5修订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8A)
《商用建筑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EIA/TIA-569)
《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Q/IEC11801-95)
《通信布线系统信息技术欧洲标准》(EN50173)
《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32-92)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90)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生存期过程》(GB/T8566)
如未能达到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时,承建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近的国际、国内标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说明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的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第二章 项目技术需求描述
一、总体要求:
根据韶关市中医院业务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兼顾考虑到要保证整个系统的高稳定性,高性能以及未来的扩充性。因此对整个系统的总体要求如下:
1、医院在全面应用传统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临床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全面完整记录临床医疗信息,以详实信息全面支持管理决策”且稳定、安全的系统;并结合我院管理模式、临床医疗模式,不断推出充分适应我院的医院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为医院最大限度地创造信息化的价值。
2、投标人所提供或代理的医院信息软件产品拥有知识产权;
3、系统能随时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需要;在合同期内可免费扩充升级。
4、应用软件要满足实用、高效性、易操作和安全性原则;
5、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当业务量上升时,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要,业务数据库提供按时间段分离管理功能,并提供历史分离数据库查询、数据以各种形式导出和打印功能,需要满足审计及物价检查的要求。
6、所有系统依据用户权限提供不同操作功能;各系统之间能无缝连接,杜绝信息重复录入的现象,做到在全院内信息互联互通、高度共享、高稳定性;
7、系统具有抵御外界环境和人为操作失误的能力;有足够的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入;保证不因操作人员的误操作导致系统的崩溃等,能为用户提供系统正常运行状态指标、用户在线信息(包括登陆身份、时间、模块、IP地址等)日志记录、查询。
8、投标方应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的工程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软件升级体系。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应用系统软件能为医院信息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体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体系结构的先进,数据结构的合理和升级空间的可扩展。可根据医院的具体工作流程进行定制、重组和改造的功能,并为医院提供定制客户化工具。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信息为主线,以财务核算为基础,有充分的灵活性,考虑到未来数年内医院改革可能面临的分配制度、核算体系的变化。
1.软件平台:
(1)技术结构:在局域网上运行的医院信息系统(HIS),采用先进的软件体系结构,具有与各类医保、新农合系统等外部系统联接的接口,部分应用系统能与Internet联接。
(2)操作系统:操作系统平台:服务器支持Windows/Unix/Linux。终端支持Windows2000以上。
(3)数据库平台:采用ORACLE 9i或DB2 9.1以上版本的大型数据库。
(4)前端开发工具:采用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并且具有WEB程序开发能力。
2、易用性:
软件系统应考虑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要体现出易于理解掌握、操作简单、提示清晰、逻辑性强,直观简洁、帮助信息丰富。
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要求
1、软件系统应适应医院发展的需求,不能每增加一个站点另外收费,应以模块为单位,不论站点多少。
2、在医院现场对各科室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直至达到能独立操作为止。
3、软件系统验收后,免费维护至少1年以上,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4小时内做出响应。
4、软件系统在免费维护期内,软件公司对于医院各功能科室在系统模块框架范围内提出的修改要求,应免费进行修改。
5、应用软件在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必须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功能增强性维护及免费技术维护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各软件正常运行。
6、应用软件在正式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必须负责1年内免费升级服务。
四、满足医院客户化需求
1、为适应医院客户化的需求,项目启动后,需要对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需求收集后,实施方就要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明确需求产生的根本的原因。需求分析工作还应该包括需求变更对项目整体计划是否产生影响,是否需要重新调整资源配备等项目管理上的问题。需求分析完毕后必须经过评审。 实现符合医院客户化需求。
2、规范医院业务交流的工作流程,并形成文件
项目启动后, 提供用户档案记录下医院的软硬件配置、医院情况、实施情况、联系方式等,以备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随时查询到当时的情况。建立技术维护档案中包括用户问题、大故障事件记录、系统设置、本地化修改记录、回访档案等。详细的记录每一次服务的情况,并根据每一次服务的情况,每一个阶段为用户的状况做一个评估,尽可能预防和避免可能会出现的事故。
3、突发事件处理
当医院碰到一些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无法继续运转下去时,需要根据医院的情况提供一个紧急处理的方式,如果可以通过远程直连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则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远程直连;如果必须要到现场解决,则立即在4个小时以内赶赴现场。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为了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适项目执行计划、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工程人员简介。委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A) 项目经理的要求
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工作,并且具有3年以上医院相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
B) 实施人员的要求
实施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工作,并且具有医院相关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经验;至少保证两名或以上实施人员常驻现场,至项目验收结束,项目建设期间不能随意更换实施人员,若因故必须更换时,则需要提前通知医院,并安排同等级别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C) 开发人员的要求
在本地化开发工作中,因院方提出现场开发要求时,投标人应保证安排开发人员在现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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