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与要求 27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七章 评标标准 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书
招标内容: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PACS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 晋众招[2008] 023号
1. 山西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下述设备和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分包:
分包情况见下表。
包 号 招 标 内 容 交货期
包 一 PACS系统软件(1套) 签订合同后
3个月内
交货完毕
包 二 系统集成
包 三 医用专业显示器(15台/套)
备注 1.各包详细技术资料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与要求”。
3.招标范围: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上述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培训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4. 本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2008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完为止。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12月16日下午12:00-14:00递交到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 % ,如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投标报价的2%,将有可能导致废标。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方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会定于2008年12月16日下午14:00在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举行。 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欢迎对此次招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省发改委院内)北楼509室
邮 编:030002
联 系 人:刘高明
电 话:0351-3195088
传 真:0351-3199891
电 子 邮 件:zhzb2005@tom.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坝陵南街分理处
银 行 帐 号:140018164080500112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说 明
1. 资金来源: 自筹
2.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省发改委院内)北楼509室
邮 编:030002
联 系 人:刘高明
电 话:0351-3195088
传 真:0351-3199891
电 子 邮 件:zhzb2005@tom.com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5 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递交:
请将资格文件单列章节编制于投标文件中。
资审文件编制内容(要求提供影印件或复印件):
1)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提供)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代理经销商另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法代理授权书;
5) 最近三年(2005-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所在开户行资信证明;
6) ISO9000族认证;
7) 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 进口货物须提供进口国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9) 最近三年(2005-2007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认可证明文件等。
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交货地点: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及要求”。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交货完毕
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11. 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指导安装费、保险费、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伴随服务费及各种稅费)。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13.3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是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5-2007)的审计财务报表,其中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五倍;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应有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正在成功运行的证明;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 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7) ISO9000族认证;
8) 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 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 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的不符合都有可能导致废标。
15. 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 % ,如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投标报价
的2%,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15.2 本次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银行汇票(非承兑汇票)、电汇三种方式。
(1) 采用汇票方式递交: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须在以下范围之内,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共十一家,且要求收款人户名、帐号等内容完整,印鉴清晰,否则将不予接收。
(2) 采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将电汇回单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保证金递交无效。
15.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16. 投标有效期: 60天
18.2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书一份(按“第六章第一节 投标书格式”填写完整,唱标使用),正本一份,副本4份,电子版二份(光盘刻录)。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12月16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
22.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评 标
23. 评标方法:
综合打分法,总分100分,详见第七章 评标标准。
中标服务费
31. 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授 予 合 同
32. 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投标报价的15%。
特 别 声 明
备
注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规格书”部分的内容,并就“技术规格书”中有疑问的内容,与招标人进行充分沟通。直至完全明白和了解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招标文件中所采用的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非特指任何厂家,仅供投标商参考,如投标商所投产品均符合技术要求,可在偏差表内就型号及参数进行说明。符合技术要求的型号偏差不会对投标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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