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QJZFCG12A-017-1
项目名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PACS影像信息系统
采购单位: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招标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公告 - 2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5 -
一、招标项目清单一览表 - 5 -
4、PACS-RIS系统的软件功能要求 - 5 -
二、招标项目需求 - 6 -
13、数据安全性要求 - 27 -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 29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30 -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30 -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30 -
三、付款方式 - 31 -
四、知识产权 - 32 -
五、培训 - 32 -
六、其他 - 32 -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33 -
一、 评标方法 - 33 -
二、评标原则及标准 - 34 -
三、无效投标条款 - 37 -
四、废标条款 - 38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39 -
一、投标费用 - 39 -
二、投标人 - 39 -
三、招标文件 - 39 -
四、投标文件 - 39 -
五、开标 - 42 -
六、评标 - 42 -
七、定标 - 42 -
八、中标通知书 - 43 -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 43 -
十、签订合同 - 4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 45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45 -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 48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50 -
一、经济文件 - 52 -
二、商务文件 - 54 -
三、技术文件 - 61 -
四、其他 - 63 -
第一章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PACS影像信息系统
招标公告
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黔江区采购办委托,拟对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PACS影像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PACS(全院级) 100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以及医院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拥有本次投标PACS原厂家软件项目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3、投标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具有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生产(经营)资格.
5、提供投标软件产品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
6、投标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全套的中文操作界面;
7、投标的软件产品须遵从DICOM协议,并提供说明文件;
8、投标人所提供的影像信息系统软件PACS应是具有自主知识证书软件,并出示国家软件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
9、投标人所提供软件的各项功能应符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要求,投标的应用软件应得到省部级以上的鉴定。
10、投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厂家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应书面承诺在系统实施中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并合理预估运营成本,提供良好的工程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
11、投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厂家可提供能证明软件厂家承担所投项目能力和资格的有关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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