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强卫生信息平台与卫生数据中心的建设
1. 国家多年来一再要求建设卫生信息平台与卫生数据中心
早在2003-9-12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草案)首次提出要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公共卫生信息平台,要建立数据中心。以提高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管理、科学决策、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
2010年,卫生部颁布了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指南和技术方案。前者侧重面向公众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信息资源主要是个人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健康相关医疗卫生信息。后者侧重于卫生行政和公共卫生的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除了个人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健康相关医疗卫生信息外,更主要的是以机构和以业务条线为中心的相关信息。
“十二五”国家卫生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确定基础平台即国家、省、地级市(区域)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是“十二五”期间国家医改信息化工程四大重点建设内容之一。其中国家和省级以综合卫生管理平台为主,地级市(区域)主要是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所以,不同级别的平台,其信息资源和功能侧重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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