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一期工程)
公开招标
SJC2011100378
无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金寿龙
电话:025-83286918
江苏省卫生厅
联系人:管正涛
电话:025-83620728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人民币壹仟零叁拾陆万元整
人民币伍万元整
开标前请递交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汇款、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及“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jszfcg.gov.cn”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
时间:2011-12-05 10:00
地点: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南京市中央路42号)
地点: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南京市中央路42号)
截止时间:2011-12-23 09:30
正本:壹份
副本:柒份
地点: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南京市中央路42号)
时间:2011-12-23 09:30后
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
四天
招 标 文 件
第一分册
采购编号:SJC2011100378
项目名称:江苏省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一期工程)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总则 3
1.适用范围 3
2.合格的投标人 3
3.投标费用 3
4.法律适用 3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4
二、招标文件 4
6.招标文件的组成 4
7.招标文件的澄清 4
8.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5
三、投标文件 5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5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5
11.投标报价 6
12. 投标货币 6
13.投标保证金 6
14.投标有效期 7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8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
17.投标截止时间 8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8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
五、开标及评标 9
20.开标 9
21.评标委员会 10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0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11
24.评标及定标 11
25.评标过程保密 11
2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2
27.废标 12
六、授标及签约 12
28.定标原则 12
29. 质疑处理 13
30.中标通知 13
31.签订合同 13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14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15
1.定义 15
2.技术规范 15
3.专利权 16
4.包装要求 16
5.装运标志 16
6.交货方式 17
7.装运通知 17
8.保险 18
9.付款方式 18
10.技术资料 18
11.质量保证 18
12.检验及安装 19
13.索赔 20
14.拖延交货 21
15.违约赔偿 21
16.不可抗力 21
17.税费 21
18.履约保证金 22
19.仲裁 22
20.违约终止合同 22
21.破产终止合同 23
22.转让与分包 23
23.适用法律 23
24.合同生效及其它 23
25. 合同适用 2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规定的条件。
2.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l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 招标文件由两个分册组成,包括:
第一分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分册 第三章 招标书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8.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招标人的网站(网址:www.jszfcg.gov.cn)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3 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l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l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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