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区域影像
信息系统功能规范
(试行)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1 概念和目标 1
1.1概念 1
1.2目标 1
2原则和标准 2
2.1原则 2
2.2标准 3
3统一架构 3
4 基本功能规范 4
4.1区域放射信息系统 4
4.1.1权限管理 4
4.1.2区域检查数据仓库 4
4.1.3报告诊断和浏览 5
4.1.4集中质控 5
4.1.5病例学习 6
4.1.6短信服务 6
4.1.7远程客户端功能 7
4.2区域影像中心 7
4.2.1基础功能 7
4.2.2接口要求 8
4.2.3隐私和安全性要求 8
1 概念和目标
1.1概念
区域影像信息系统是实现三级医疗资源合理分配,用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区域卫生信息解决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域放射信息系统是指区域范围内多家医疗机构联网组成的放射信息系统,实现放射检查的集中诊断和统一质控,充分利用和共享放射设备和人才资源。
区域影像中心是指区域范围内多家医疗机构联网,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1.2目标
区域影像信息系统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 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共享。
2) 实现对下级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检查的集中诊断和集中审核,实现区域内影像设备和人才资源的全面共享,从而全面提高区域范围内的影像诊断质量和服务水平。
3) 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4) 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5) 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诊断医生工作、培训难以两全的难题,可以使影像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学习,从而快速提高业务素质。
6) 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建立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7) 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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