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4-
第四章 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8-
第五章 基本服务要求¨¨¨¨¨¨¨¨¨¨¨¨¨¨-10-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1-
一、投标函格式¨¨¨¨¨¨¨¨¨¨¨¨¨¨¨¨-12-
二、报价表格式¨¨¨¨¨¨¨¨¨¨¨¨¨¨¨¨-13-
三、分项报价表格式¨¨¨¨¨¨¨¨¨¨¨¨¨¨-14-
四、配置清单¨¨¨¨¨¨¨¨¨¨¨¨¨¨¨¨¨-15-
五、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16-
六、服务承诺¨¨¨¨¨¨¨¨¨¨¨¨¨¨¨¨¨-17-
七、人员培训计划¨¨¨¨¨¨¨¨¨¨¨¨¨¨¨-18-
八、资格证明文件¨¨¨¨¨¨¨¨¨¨¨¨¨¨¨-19-
九、授权书格式¨¨¨¨¨¨¨¨¨¨¨¨¨¨¨ -20-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编号:WFSZYYZB-2010-08)
各位投标人:
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受医院党委委托,决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各位投标人前来参加。
注:本招标文件中(除另有规定外)所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货币均为人民币。
一、招标信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投标公司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升级、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相结合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8月10日起2010年8月24日上午止8:00至17:00上班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奎文区潍洲路666号,南办公楼四楼)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8月10日13:30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13:3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奎文区潍洲路666号,中医院南办公楼四楼)
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资质如下: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谈判则不需此件,需带盖有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相关安装、投标单位须简要介绍、主要客户名称及其联系电话原件复印件;投标人投标的HIS、PACS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并应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其它软件产品(如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LIS、合理用药监控系统、系统集成平台)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无须密封在正副本文件袋内,需单独提交预审,标书正副本必须分开封装。
五、招标经办机构信息
1、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
2、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洲路666号,中医院南办公楼四楼
3、邮政编码:261041
4、联系人及电话:衣晓娟 韩冰 0536-8190016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就投标文件要向有关投标人进行询标,届时投标人须派熟悉投标方案及产品并能决定投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法人授权代表出席。
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
2010年8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编号:WFSZYYZB-2010-08
采购人:潍坊市中医院
2 招标经办机构: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洲路666号,中医院南办公楼四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 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按人民币贰万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5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180天
6 投标文件递交至: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4日
7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
8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时间前同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2. 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
2.2 投标人必须有招标邀请书中所列项目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3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和业绩,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制度。
2.5 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在山东省设有售后服务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潍坊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邀请函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招标办公室对投标截止日前1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办公室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招标办公室,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办公室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评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投标文件构成
7.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7.1.1 按照本须知第8、9条要求填写的报价表、投标函、货物说明、分项报价表;
7.1.2 按照本须知第10条关于对技术要求及基本服务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服务承诺;
7.1.3 按照本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的人员培训计划;
7.1.4 按照本须知第12条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有能力履行合同;
7.1.5 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 报价表
8.1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并同投标文件一起放入评标专用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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