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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国家医疗卫生“十二五”规划中,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力支撑,为提高卫生体制改革和人民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居民健康卡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体恤百姓的连心卡;是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健康新锦州”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锦州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背景
㈠卫生部把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作为实现“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的切入点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内容和支撑,并确定了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的“3521工程”,即建设国家、省和地市(区域)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建设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这期间将以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卡为核心载体,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促进数据库的信息整合利用,改善就医服务环境,实现广大农民异地诊疗和费用即时结算及资金应用等社会服务功能。
㈡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全力打造“健康城市”品牌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城市发展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了建设“海上世博园、健康新锦州”的目标,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锦州卫生局提出“健康锦州、卫生先行”,以居民健康卡为牵动,全面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锦州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满足居民基本的卫生需求和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实现健康城市发展的最终目标。
㈢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为居民健康卡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立足市情,按照“一项突破,两项基础”的战略,统筹规划,开拓创新,在城市,建立起了“一个中心,多个专科”的发展格局,促进了城市大医院向更高水平发展,各医院综合实力大幅度增强。夯实了基础医疗,75家乡镇卫生院和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到改扩建,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市、县、乡纵向资源整合以及大医院拉手社区等带动了县、乡及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实现了建设医疗卫生大市的目标,增强了锦州卫生的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   
㈣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居民健康卡建设创造了条件
“十一五”期间,锦州市把卫生信息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累计投入4000万元,用于新农合信息平台、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和医院管理系统建设。2011年,卫生信息化已经成为全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锦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锦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成立了卫生信息中心。市政府第一期投入2000万元,建设区域信息平台。市人大把卫生信息化建设列为人代会唯一议案,紧紧抓在手上,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进程。同时各医疗机构积极增加投入,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完善医院信息化,推行电子病历。全市已经有5家医院全面实行了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超过了50%。
㈤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卫生大市向卫生强市迈进的核心和关键
“十二五”期间,锦州要以卫生信息化为牵动,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提升发展水平,实现由卫生大市向卫生强市迈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锦州市政府将全力推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通过卫生信息化从根本上重新摆布锦州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疗硬环境和软资源的同步整合和纵深开发,搭建面向未来的卫生新格局,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进程。
二、总体目标及原则
总体目标:通过居民健康卡建设,实现居民与医疗机构之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社会公共服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推进深化医改、优化服务流程,改变就医模式、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协同,方便群众就医和健康管理。从而为居民提供便利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和丰富的个人金融扩展服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及多方面满足人民健康需求,最终实现全国范围跨机构跨地域就医保健“一卡通”。
按照试点城市的要求,结合锦州市情,确立“政府主导、分工合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遵循标准、规范推进;简单切入、逐步完善;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持续、可行、高效的原则,全力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秀、便捷、高效的数字化医疗服务;为率先建成居民健康卡试点示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  2012年3月1日前,按照国家卫生部标准完成锦州市居民健康卡试点环境建设,发放首张居民健康卡。
第二步  2012年6月30日前,在试点县(区)即凌海市和凌河区、古塔区发放80万张具有身份识别、基础健康信息存储、跨地区跨机构就医和新农合结算功能的锦州市居民健康卡。
第三步  2012年12月31日前,所有在籍农民发放170万张居民健康卡
第四步 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籍居民加载金融功能的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的发放,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及标准建设,优化居民健康卡发放、受理、管理、结算等服务流程,实现覆盖全市310万人口的“一卡通”。
四、建设范围
㈠区域范围
在全市建设居民健康卡的服务和管理网络,先行试点,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市覆盖。
阶段        时间        内容
第一阶段        2012年3月1日前        1.按照卫生部标准完成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的报批、设计、制作及相关文件的制定;
2.完成2个区(凌河区、古塔区)、1个县(凌海市)受理居民健康卡的环境建设。
第二阶段        2012年6月30日前        1. 完善居民健康卡平台应用功能;
2.分批发放80万张居民健康卡。
第三阶段        2012年12月31日前        所有在籍农民发放170万张居民健康卡
第四阶段        2013年
年底前        1.        完成向全市所有在籍居民加载金融功能的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的发放;
2. 实现覆盖全市310万人口的“一卡通”
㈡业务范围
锦州市试点发行居民健康卡,可实现在医疗领域及金融领域等方面的专有应用,具体功能应用包括:
1、身份识别功能;
2、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功能。包括血型、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等;
3、凭证功能。可记录健康档案,还可支持凭卡挂号、预约挂号、查询、缴费、打印报告、打印清单等;可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
4、金融功能。在金融领域应用上,可持卡在联网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过程中进行支付与结算,还可以持卡进行其他个人基本消费结算等。
五、建设内容
结合国家卫生部居民健康卡的应用规范和相关管理要求,锦州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包括以下内容:
㈠相关资质申请报批
1、市卫生局根据锦州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的需要,确定密钥体系建设方案和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的卡样设计规范,报送国家卫生部审批。
2、由合作银行依据《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等要求,确定锦州市加载金融功能居民健康卡方案和卡面设计,报人民银行审批。
㈡用户卡及SAM卡生产制作
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平台选取具备卫生部芯片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资质的居民健康卡芯片提供商,向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提交芯片备案申请,由卫生部审查后,合格者予以备案使用。在指定卡芯片供应商的前提下,参照银行卡的制作流程完成居民健康卡的个人化制卡。
由锦州市卫生局负责,按照《居民健康卡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获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中,选取卫生部认可的可满足安全存取模块(SAM)卡使用需求的芯片商,完成SAM卡生产制作。
㈢完善卡注册管理平台
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平台,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居民健康卡生命周期管理和健康密钥管理。
1、居民健康卡生命周期管理。锦州市建立居民健康卡的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包括申领、制作和发行、应用、终止。其中申领环节包括卡信息采集、信息传递、卡信息审核;制作环节包括制卡数据准备、制卡作业管理和卡生产质控;应用环节包括居民健康卡在各类业务终端的应用;终止环节包括居民健康卡的挂失、作废。
2、密钥管理。参照省级密钥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锦州市地级对称密钥管理系统。严格遵循安全设计规范,省级密钥管理中心负责接收部级密钥种子,市级对称密钥管理系统负责管理省级密钥管理中心下发的相关密钥并生成锦州市居民健康卡所需要的应用密钥。对称密钥管理系统以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为地市级密钥管理中心提供地区密钥生成服务。
㈣终端设备部署及业务系统接口改造
由银行负责提供医院所需的银行健康卡配套自助终端包括发卡/挂号机、缴费/充值机、MIS前置服务器及配套的其它硬件配件。
遵循《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接口技术规范》、《锦州市居民健康卡接口改造规范文档》、《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点)》的要求,开展锦州市居民健康卡在医疗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应用改造工作。
由银行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搭建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术应用环境,包括诊疗应用结算网络、前置服务器、自助终端等,满足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医院和其他金融渠道的应用。
㈤申领环境建设
居民健康卡申领受理单位为银行网点和市卫生局指定的基层单位(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从便民服务的角度出发,首先在市卫生局的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平台建立全市居民注册信息库,再由各申领受理单位通过与市卫生局的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平台连接实时调阅,通过使用居民二代身份证读取匹配信息后,打印信息采集表供申请人签名确认,信息采集人协助在健康卡注册管理平台进行录入,完成居民健康卡的受理。
㈥宣传筹备
根据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为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1、合作宣传
在银行网点、医院、社区卫生站等渠道的显示屏、门楣和户外宣传板上开展居民健康卡办卡、用卡的宣传,推广居民健康卡的办卡。
2、报纸宣传
在锦州日报、辽西商报、锦州晚报等主要报刊开设“居民健康卡”宣传专栏,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应用优势,通过软文方式对居民健康卡的应用进行宣传报道。
3、电视广播宣传
筹备居民健康卡首发仪式,在锦州电视台、锦州电台等媒体渠道进行跟踪报道。通过人物专访、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等持续对居民健康卡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报道项目推进程度和建设成效。
六、重点工作分工
㈠市卫生局
1、负责搭建居民健康卡密钥体系和卡样设计申报与审批;
2、完成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平台建设,制定接口标准文档;
3、组织协调医院和银行做好改造和联调测试;
4、对项目设备进行验收;
5、组织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数据库,优化和提升医院的就诊服务流程,做好系统的改造和对接;
6、在卫生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居民健康卡的宣传、推广工作。
㈡合作银行
1、完成加载金融功能的居民健康卡的方案报批和跟进工作;
2、完成银行核心系统升级和制发卡流程的改造;
3、建立医院联网的诊疗结算网络,提供相关银联服务;
4、完成居民健康卡的自助终端设备开发、测试与部署,建立诊疗和查询、结算、自助服务等应用环境;
5、完成银行自助设备的升级改造,完善金融应用环境;
6、做好居民健康卡的培训、宣传与推广工作。
㈢居民健康卡管理办公室
1、居民健康卡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
2、负责卡挂失、卡解挂失、补卡、换卡、卡注销、卡解锁、密码重置、修改密码、锁卡、黑名单和停用名单等功能。
㈣软硬件合作方
1、软件公司负责健康卡软件部分设计、开发、实施。(1)健康卡功能设计,包括医疗功能和金融功能,医疗功能包括:在医疗领域应用上,可记录健康档案,还可支持凭卡挂号、预约挂号、查询、缴费、打印报告、打印清单等;金融功能包括:在联网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过程中进行支付与结算,还可以持卡进行其他个人基本消费结算等;(2)健康卡密钥接入;(3)健康卡安全功能嵌入等工作。
2、硬件公司负责健康卡硬件部分设计实施,包括健康卡实施区域范围网络建设、健康卡读卡写卡器安装调试、健康卡密钥硬件设备接入等工作。
3、密钥管理系统实施。被国家认可授权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负责完成发卡机构证书的申请、管理等;负责IC卡应用相关的密钥(包括应用密钥、卡片个人化交换主密钥等)管理;负责分发各类密钥到卡片制造商、卡片个人化中心及业务前置交易加密机等;对于对称、非对称密钥体系的各种密钥管理;其它与密钥管理相关的功能需求,如密钥操作审计,密钥操作权限限制的等功能。
七、保障措施
㈠组织保障
为保证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的实施,市成立由刘凤海市长担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承担居民健康卡系统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成立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合作银行、软件公司、试点单位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
㈡机构保障
成立锦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增加编制10人,承担居民健康卡资料采集、发放、挂失、注销、信息修改等工作。
㈢经费保障
建立明确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与银行开展合作,由合作银行负责铺设居民健康卡的应用网络,承担自助设备铺设费用、居民首张卡的制卡费用、银行信息系统改造、卡管理中心系统建设等费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总体预算约为2646万元,其中银行承担1600万元,试点单位包括县区和医疗机构承担331万元,需要市财政负担700万元。
㈣技术保障
在卫生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的技术研究,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全面实施。积极发挥锦州市卫生局、锦州银行及有关支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加强技术研讨和技术团队建设。发挥锦州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技术人才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为系统建设、实施、运行、维护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与保障。
㈤安全保障
作为与居民隐私紧密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居民健康卡项目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从物理、系统、网络、数据、应用以及管理规范等各层次为信息的安全提供保障。包括制定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和隐私保护意识,加强防范,严格管理;建立和落实隐私保护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涉及居民个人健康信息隐私保护的管理;采取信息安全和备灾、容灾措施,进行系统安全等级测评认证。
㈥宣传保障
卫生信息化不仅是卫生系统内部的一场变革,也是惠及广大群众,涉及千家万户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了解和参与。因此,要把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细化宣传方案,对管理者、对居民、对社会、对系统内部区分不同内容,展开多层面立体化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等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卫生信息化对改变就医模式、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及多方面满足人们健康需求的深刻影响,让居民健康卡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群众自觉参与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卫生信息化的步伐。

附件:1锦州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锦州市居民健康卡试点资金预算
      3锦州市居民健康卡加载金融功能实现方式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













附件1
锦州市居民健康卡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凤海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杨晓光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金玉            市政府副市长
          张  伟     市政协副主席、锦州银行行长
成  员:  孙志海     市政府秘书长
郑德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陆正伦     市发改委主任
蔡东升     市经信委主任
高晓祥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郭志远     市财政局局长
李文鑫     市人社局局长
李富春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  华     市卫生局局长
           王玉娟     市编办主任
           古长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书俭     辽宁医学院副院长
姚国民     黑山县政府县长
任  军     北镇市政府市长
赵金波     凌海市政府市长
张智明     义县政府县长
邓为民     凌河区政府区长
           张东群     古塔区政府区长
           张忠龙     太和区政府区长
陈学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健生     松山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树平     龙栖湾管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刘 华(兼),联系电话:388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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