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YZZC-(2011)公字第1号
项目名称:扬中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临检中心系统(一期)开发与建设工程
江苏省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扬中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 2-3
二、投标人须知 4-14
三、合同条款及格式 15-18
四、采购需求 19-28
五、基本服务要求 29
六、投标响应书格式 30-39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
欢迎符合本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项目名称:扬中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临检中心系统(一期)开发与建设工程【编号:YZZC-(2011)公字第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5、具有双软认证资格证书;
6、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医学影像系统》(PACS)计算机软件及LIS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招标文件领取方法、时间、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和以上第5-6项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资格预审,预审不合格的不得领取招标文件,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21日。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市区扬子中路168
号)
4、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自备U盘。
三、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1月25日14:10
2、开标时间:2011年1月25日14:10
3、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开标室)
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0天。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给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形式必须是本票(扬中本地投标人)或汇票(异地投标人),电汇、现金及其它形式的保证金一律不收,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后五天内保持有效。
五、联系人:姚荣生
电话:0511-88361205
传真:0511-88358235
E-mail:zfcg@yz.gov.cn
六、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扬中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33001040001428
2011年1月4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叙述的扬中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临检中心系统(一期)开发与建设工程项目的采购。
2、本次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完全符合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准入条件且经过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包括公证费)。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4.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4.2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采购需求
5、基本服务要求
6、投标响应书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并且按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日十五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特快专递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响应截止日前十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领取截止之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开标时间则将适当顺延。
6.2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书面形式的修改。
6.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传真和特快专递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均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4采购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说明
7.1投标文件的组成
7.1.1投标函
7.1.2开标一览表
7.1.3供货报价清单
7.1.4扬中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临检中心系统(一期)开发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需求说明
7.1.5偏离说明
7.1.6投标人廉政承诺
7.1.7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
7.1.8资格证明文件
7.1.9附件
7.2投标文件的编制说明
7.2.1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投标承诺函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按要求盖章和签字。
7.2.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和内容填写,主要填报本项目的总报价。该表须与7.2.3中的项目分项报价明细清单一起单独密封。
7.2.3项目分项报价明细清单
○1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报本项目各种详细分项单价和总价,每种详细单项只允许选择一个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报价。
○2报价中应包括:系统软件开发与建设费、设备费、相关软件费、施工费、安装费(含校准、调试、集成)、质保期内年维护费、保险费、软件产品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各种税费及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如价格因市场因素出现较大波动时,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③该表须与7.2.2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
7.2.4技术性能参数偏离说明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采购需求如有偏离,须认真说明偏离理由。但偏离应不能低于行业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否则该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偏离说明的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自定。
7.2.5投标人廉政承诺应完全切实可行,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全过程作出相应的廉政承诺。
7.2.6PACS系统软件设计方案及需求说明
7.2.6.1各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提供完善的系统软件技术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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