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HMZF-CG2010002号
采购项目:哈密地区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0902-2231336
哈密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前附表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三部分 招标书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设备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格式
第七部分 投标承诺书
第八部分 投标单位情况表
前 附 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哈密地区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设备
标书编号:HMZF-CG2010002号
2 采购人 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3 标书组成 1、投标资格文件; 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
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 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
5、投标技术部分; 6、投标商务部分;
7、投标其它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时须交至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6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十日内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投标密封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8 答疑会召开时间
地点 2010年2月1日上午10:00
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9 投标书递交时间
地点 2010年2月1日9:30-10:00
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2月1日10:00
1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2010年2月1日10:00
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通知
12 签订合同地点 招标人通知
13 投标报价本位币 人民币
14 评标标准 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方法,得分多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16 公正费 500元
17 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交纳中标价的5%作为中标保证金。
18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投标的其它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的其它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1.1 总则
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1.1.2 凡符合招标通告所规定条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有资格参与投标。
1.1.3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1.4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2 招标文件:
1.2.1 本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八个部分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1.2.2 投标人应向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2.3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
1.3.1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向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2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请求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本标书有关事宜进行解答。
1.3.3本标书的解释权归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1.3.4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标明特定投标人及偏向潜在中标人的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902-2233397)
1.4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4.1 在投标截止日三日之前,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
1.4.2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或修正,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本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4.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本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 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文件:
△1.5.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格式)。
△1.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1.5.3生产、制造或经营许可证。-
△1.5.4授权书,承诺书。
1.5.5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绍、成立以来的主要成就及正在履行的与本次投标相类似项目情况等)。
1.5.6近二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5.7获得技术资格认证的工程师人数及简介。
1.5.8产品的代理商资格证明
△上述1、2、3、4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5、6、7、8项为补充性文件。
1.6 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报价: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写投标承诺书,其综合说明部分可根据要求对应阐述,需增加内容可自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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