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招标邀请函 3
第一章 招标项目要求 5
1.1 基本说明 5
1.2 对投标方的要求 5
1.3 关于投标文件 6
1.4投标方须知 8
1.5投标原则要求 11
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 11
2.1 总则 11
2.2 开标和评标 11
2.3 授予合同 17
2.4 其他 18
第三章 现状与需求描述 19
3.1 现状描述 19
3.2 系统需求描述 19
3.3 信息资源规划要求 19
第四章 系统建设的目标 20
4.1 系统建设的项目背景 20
4.2 系统建设的目标 20
第五章 数据平台的需求说明 21
5.1 总体架构 21
5.2 存储平台 22
5.3 数据交换平台 24
5.4 标准化要求 25
5.5 安全要求 25
第六章 数据应用的需求说明 27
6.1 总体要求 27
6.2 数据应用的功能要求 27
6.3 运行和开发平台要求 29
6.4 应用系统模式的选择 29
6.5 开发文档要求 30
6.6 业务系统支撑软件要求 30
6.7 费用界定 34
第七章 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要求 34
第八章 系统实施与售后服务要求 34
8.1 实施要求 34
8.2 系统验收 34
8.3 技术文档的提交 35
8.4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36
8.5 服务费用 36
第九章 培训要求 37
9.1 培训内容 37
9.2 培训要求 37
9.3 培训费用 37
招标邀请函
省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工程
2、项目单位:省市卫生局
3、政府采购编号: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投标方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已在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通过资格确认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除具备上述要求外投标方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方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方通过软件企业“双软”认证,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3)投标方2003年以来至少有三项大型医疗卫生系统软件开发项目的成功案例(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万元),投标时提供上述案例合同原件。
投标方投标时提供1)、2)、3)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提交时单独密封,并列出目录写明名称和数量。
7、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8、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节假日不办公)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10、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11、保证金递交时间:2010年 月 日上午 至 。
12、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
13、保证金形式:见第一章招标项目要求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4、投标时间:2010年 月 日上午 至 。
15、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上午 。
16、开标地点:
第一章 招标项目要求
1.1 基本说明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以及镇江市政府关于建设“数字镇江”的重要决策,努力推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发展进程,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特提出镇江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方: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政府采购机构——省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人: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单位。本项目的采购人为省市卫生局。
4)投标方:指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
5)服务:由投标方依据自己提出的解决方案和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纳入该投标方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服务项目(如技术咨询、维修、培训等)。服务费用纳入投标总价内。
6)现场:省市卫生局(地址: )。
1.2 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提出长期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2)投标方必须确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开发、安装、调试和集成工作。
3)参与本次投标,即是承诺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用户提出的系统功能、软件接口和商务需求,并承诺积极配合用户进行系统测试和系统集成工作。
4)投标方必须承诺:如中标签订合同后,自系统开发工作一开始,必须与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各项业务系统开发工作,以利于采购人对系统的后续管理与维护。
5)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有业务系统开发的工作内容、工作日程表,并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开发计划。日程表内容至少应包括软件系统工程所界定的各个阶段及验收、技术培训等。中标人必须按照自己所提供的日程表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工作。
6)投标方应负责解决区域卫生信息体系的建设目标,并基于现有环境与资源(包括已有设备及现有系统)解决各类相关技术问题。
7)投标方必须向用户方提供所有业务系统开发、调试服务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成业务系统安装调试中负责解决与所提供产品有关的所有技术问题。若依据中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在外部环境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进行业务系统开发和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时,所发生的任何涉及方案不合理、不完整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8)投标方应该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9)中标方应负责在项目完成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和系统测试使用的测试数据等文档汇集成册(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付采购人。
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有义务提供对本次招标规模和环境类似并正在运行的应用实例。
11)中标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软件开发、系统整合和最终系统验收测试;在产品安装、软件开发、系统整合及
1.3 关于投标文件
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方必须对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制作;其中技术文件为匿名文件,文件中不能出现任何能确定投标方身份的内容,包括投标方名称、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确定投标方身份的文字及标记等。如果技术文件由于以上原因确定投标方的身份时,则投标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3.1商务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十章)
1.3.2技术投标文件组成
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十章)
1.3.3 关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方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每一项给予应答。
2)软件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功能与性能要求,否则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将被认作没有实质性应答,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正文必须以中文作为正式语言,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业界承认的术语。
1.3.4 投标文件制作及签署
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制作 “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方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应分别准备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并按规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封面颜色、字体、排版等应不同,并采用不同的装订方式。
投标技术文件部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体、字号等格式制作。要求封面、封底及内容纸张均为同样的白色A4复印纸,左侧装订,订两个订书钉,不允许出现纸张顺序颠倒、上下颠倒、正反颠倒等特殊装订方式,也不允许采用其他材质进行装订。除封面字体按标注格式外,其他页:标题用黑体四号,正文用宋体小四号,注解、说明用宋体五号,图表中字体格式不限。投标技术文件中不能标明投标方名称、电话、地址、人员姓名和签字,也不允许有与技术内容无关的特殊标记。不按以上规定制作的为无效投标。封面制作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3)商务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封面、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其他页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每页签字或加盖公章。商务文件副本可复印。
4)技术文件为匿名文件,必须打印(副本可复印),不能盖章签字,否则为无效投标。
5)商务投标文件中除签字、日期外,应尽量打印。不许随意涂改或改写。投标方如对商务文件错处作必要的修改时,修改部分需加盖单位公章;但技术文件不允许这种修改方式,否则为无效投标。
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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