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为指导和规范健康体检服务,卫生部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括基本项目和备选项目两个部分。
二、基本项目是为达到健康体检目的所设定的项目,共14大项59小项。建议受检者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时使用。
三、备选项目是基本体检结束后,发现受检者存在某种疾病风险时开展的体检项目及体能项目,由医疗机构和受检者共同确定。
四、《目录》的制定坚持了以下原则:
1.达到健康体检的目的,即了解受检者的健康状况,并早期发现疾病隐患,如肿瘤和常见慢性疾病等。
2.区分健康体检项目和疾病诊断项目。主要用于疾病诊断用途的技术和方法不列入健康体检项目。
3.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和安全。采用临床证明已经成熟、准确、敏感的诊断技术和方法。侵入性和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不列入健康体检项目。
4.有利于体现健康体检成本效益最优原则。引导健康体检合理进行,避免浪费。
五、《目录》将根据需要定期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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