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
一、项目名称
区域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区域社区卫生保健与基层医疗保健信息共享服务系统)
二、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具有河南特色的区域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区域社区卫生保健与基层医疗保健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以下或简称为“社区卫生保健信息系统”);以“社保卡”(农保卡)为载体实现区域内的就诊一卡通;以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及基层医疗机构(以下或简称为“社区”)的健康信息为资源,建立起一套以电子存储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保健信息系统。要求该系统的健康档案信息能在联网的中小医疗机构间重复信息利用和共享,便于医疗监管。系统要求标准统一规范,完全符合卫生部出台的对“健康档案”、“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规范”、“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等规范或指导,符合国际HL7等标准。系统要求安全可靠,且有利于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系统的建设需贯彻执行卫生部提出的“统筹规划、应用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并遵循“市场牵引、政府调控、政企分开、有序竞争、保证安全,重视人才、强化创新、讲求实效、因地制宜,以法制业、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
2.1、项目建设内容:
(1) 建设区域(以县或区为单位)的统一的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数据中心
建立区/县级中小医疗机构卫生保健综合业务数据中心,通过信息总线实现区域内中小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数据的汇总、存储、分析和管理,并为信息共享提供数据交换空间。该数据中心需保存辖区内的居民在中小医疗机构接受医疗及保健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健康信息,并为这些健康信息的共享提供物理空间。
(2) 按照本招标书及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建设一套区域内可联网进行的公共卫生、保健管理的信息系统
基于本招标书及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在区域内建设一套可联网进行的公共卫生保健管理的信息系统,功能包括: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常见病、慢性病诊治、双向转诊、健康教育宣传、咨询等符合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卫与保健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各中小医疗机构仅作为客户端接入系统。
(3) 按照本招标书及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在区域内进行统一标准的信息化建设,建设一套为各中小医疗机构服务的医疗信息系统(HIS)
基于本招标书及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在区域内建设一套可联网进行的、可提供协同医疗的、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的、服务于各中小医疗机构的医疗信息系统(HIS)。各中小医疗机构仅作为客户端接入系统。
(4) 按照本招标书及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在区域内建设一套服务于各中小医疗机构的结构化的电子病历系统(EMR)
基于本招标书及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在区域中小医疗机构医疗信息系统(HIS)医护工作站上内置结构化的电子病历系统(EMR),以使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形成完整的记录。各中小医疗机构仅作为客户端接入系统。
(5) 上述公共卫生保健信息系统、社区医疗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之间需实现软件的无缝集成,必须应用在同一操作系统、同一数据库内,并可统一实现维护管理与升级
(6) 实现与其它系统的接口
需实现与疾控、应急、医保、新农合、儿童免疫规划密切相关的数据交换。
(7) 通过标准接口,今后可方便的接入到地市级或省级卫生信息化大平台,实现信息的全面共享与利用
2.2、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各构成子系统或服务 单位 要求
1 区域(县/区)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 区域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数据中心 每套 实现区域内中小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数据的汇总、存储、分析和管理,并为信息共享提供数据交换空间
2 中间件软件 需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并保证足够的用户许可Lisence
3 社会保障卡(农保卡)注册系统 实现全网内居民的唯一系统标识
4 区域公共卫生、保健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常见病、慢性病诊治、双向转诊、健康教育宣传、咨询等符合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卫管理,及妇幼、儿童免疫等保健业务的管理
5 区域中小医疗机构医疗信息系统(HIS) 在区域内统一建设一套可联网协同的、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HIS)
6 区域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EMR) 通过结构化的电子病历系统(EMR),使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形成完整的记录
7 报表查询与决策支持系统 向省市两级提供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的报表查询与决策支持
8 系统维护管理系统 运维管理平台
9 实现必要的接口 按招标要求
10 对项目进行合理的二次开发、实施、培训、技术支持与售后维护服务 按招标要求
11 中小医疗机构客户端接入工程 针对每个中小医疗机构客户端的接入、实施、培训、服务 每个 县/区下辖的每个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算一个客户端(含下属的社区服务站、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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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价方式:报价共分为两个部分,投标人必须分别给予报价
一、按照上述项目内容,针对每个(县/区级)中小医疗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实施、维保服务费等进行报价(不含中小医疗机构客户端的费用);
二、针对每个中小医疗机构(县/区下辖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含所属社区服务站、卫生所)接入实施服务费进行报价,即对每个客户端的接入、实施、培训、服务等进行报价。
三、建设原则
1、 技术架构:
要求采用三层架构模式,前端采用Web浏览器界面,基于成熟的软件体系结构,基于SOA体系架构设计开发。
(1) 要求采用Oracle作为数据库软件,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为Unix或Windows Server 2003/2008;
(2) 客户端软件采用IE,基于Windows平台,如Windows XP或Windows Vista;
2、 统一管理:
系统所涉及的区域内的中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卫生院等)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即所有业务数据都集中到各区域的数据中心处理。系统维护及配置放在后台统一管理,前端用户只需录入日常业务数据及相应信息查询。
3、 标准化:
符合国家卫生部现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于健康档案的电子病历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
4、 整体性:
公共卫生保健信息系统、医疗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之间需实现软件的无缝集成,必须应用在同一操作系统、同一数据库内,并可统一实现维护管理与升级。
5、 先进性:
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和系统结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系统支持嵌入IC卡、磁卡、银行卡、显示屏、条形码、短信、PDA、移动终端、3G等新的技术。
6、 实用性:
系统需符合现行中小医疗机构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疗机构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疗机构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作用。
7、 安全性:
系统应该要有严密的用户权限管理控制,以及关键数据加密的措施,性能可靠,易于维护。
操作员的权限难证:除了以上所属的登录和操作时,系统应能拒绝并记录在系统日志中。
数据加密:除了以上所属的登录/使用验证以外,系统还应能采取了对某些关键数据(如密码等)进行加密的方法,来提高安全性;客户端应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认证以保证web服务安全。
支持CA认证,在条件成熟时支持引入第三方认证的安全操作模式。
提供详尽的安全备份方案。
8、 易用性:
系统要体现出易于理解掌握、操作简单、提示清晰、逻辑性强,直观简洁、帮助信息丰富,而且要针对医院输入项目的特点对输入顺序专门定制,保证操作人员以最快速度和最少的击键次数完成工作。
9、 支持一卡通(社保卡):
支持社保卡、农保卡,或支持发行健康卡。在区域内的各个中小医疗机构之间,实现一卡通用,用读卡方式可以读取卡中居民的信息,在系统上利用卡实现挂号、就诊、收费、发药、检查检验申请与报告查询、医保/农保病人管理等功能。同时,在方便患者的同时,需要提高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响应卫生部“先诊疗后付费”的改革方向,支持预交费用刷卡结算的模式。
10、 网络硬件技术设计合理:
包括小型机或服务器性能要求、配置与分布,服务器类型、中间件、存储、备份集成方案,软件系统运行环境集成方案等。
11、 扩展灵活,架构强壮:
系统需架构强壮,不仅可以支持县级/区级范围内的系统应用,还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可支持把系统的应用扩展到一个地市,在地市卫生局设立系统服务端和数据中心,同时联网管理全市各区县的中小医疗机构。
12、 标准统一,接口开放:
按照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标准原则,并根据省卫生厅后续发布的标准与规范等进行开发。接口规范标准化,不仅支持与其它第三方系统(医保、农保等)的数据接口,还需支持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的标准化数据上传与下载接口。
四、功能要求
(一)、公共卫生与保健管理系统
1、居民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是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主要任务是记录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
(1)居民基本健康档案管理
由信息系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具有档案信息建立、修改、删除功能。要求做到如下几点:
1)每个居民健康档案需要进行唯一编码;
2)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等隐私信息采用加密存储,只有通过系统才能还原显示。
(2)居民基本健康信息登记
由信息系统提供完成居民的基本健康信息(如身高、体重、血压、饮食、饮酒、吸烟、运动情况等)的数据登记功能,要求做到
如下几点:
1)具有对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审核功能,能够打印居民健康档案。
2)对录入或导入的数据进行合法性判断与审核,具备修改错误日志记录功能;
3)具备报告单批量打印功能。
(3)综合查询
由信息系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单个或多个条件组合查询某些特定组合条件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用一览表方式显示,并支持打印和数据导出。
(4)统计报表
由信息系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的统计报表功能,能够生成和打印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保健机构所需的统计报表,支持数据导出。
2、家庭档案
家庭档案管理系统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建立家庭信息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主要任务是记录和管理居民家庭档案及成员的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
(1)家庭档案管理
由信息系统提供家庭档案的管理,具有档案信息建立、修改、删除功能。要求做到如下几点:
1)每个家庭档案需要进行唯一编码;
2)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等隐私信息采用加密存储,只有通过系统才能还原显示。
(2)家庭成员管理
由信息系统提供家庭成员的新增、删除、注销等功能,要求做到
如下几点:
1)具有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关系的设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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