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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大纲
1. 总则
1.1为维护股东和企业的利益,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和法规,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大纲。
1.2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与
开发运作体系,以便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充足永续的人力资源。
1.3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甄选、试用、转正、聘用、培训、薪资、福利、考核、奖惩、岗位调整、解聘、辞退、人力资源规划等环节和内容。
1.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总原则是:择优录用,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合理流动。
1.5员工是公司第一重要资源,公司应重视对其进行培植,人力资本的增值与企业财务资本的增值同等重要。
1.6员工素质、员工满意度、员工离职率、人力资源成本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程序是评价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关键绩效指标。
1.7本大纲适用于公司聘用的所有员工。
1.8集团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业务单元以及分支机构的一切人事活动都必须符合本大纲规定。集团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单元可根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精神,制订适合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经营特点的实施细则。
2. 集团内人事工作关系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最高
主管,对集团的人事问题有决定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子公司以及各
分支机构负责人拥有与经营责任相当的用人权利。
2.2集团建立适应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集团总部设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人事政策的拟定和监督、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各环节活动统一组织和协调的归口管理机构,负责为集团下属机构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2.3集团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单元可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岗位。子公司(业务单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岗位)的编制设定要依据子公司(业务单元)的发展规模,按如下原则设定:
2.3.1人数在80人以上(含80人)的子公司(业务单元)可单独设立人事
行政部门,其人力资源管理编制为2~3人,分别是主管1名,人事行政专
员1~2名;
2.3.2 人数在40人~80人之间的子公司(业务单元)不单独设立人事行政部门,
只设人事行政专岗,其人力资源管理编制为1~2人,分别是人事行政主办
1名、人事行政专员0~1名(人事基础管理可由人力资源部代管);
2.3.3 人数在40人以内的子公司(业务单元)不单独设立人事行政部门,只设
人事行政专岗,其人力资源管理编制为0~1人,即由人力资源部代管或只
设“人事行政专员”1名(兼职)。
2.4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编制设定要经过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子公
司(业务单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岗位)的编制设定要经过集团人力资源
部审核。
3. 人员招聘
3.1招聘活动过程基本分为招聘需求确认、信息发布、应聘信息收集筛选、人员甄选等四个阶段。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各下属公司协助招聘活动的实施和人员的面试甄选。
3.2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的人员招聘,必须实行人事回避制度。即:
①应聘人员不能是集团现有员工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明并报总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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