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受眉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眉山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一、采购编号:MSCG20080127
二、采购项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三、项目预算: 70万元
五、报名资格:
(一)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原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上资质备复印件盖鲜章一份)。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复印件盖鲜章一份)。
(三)经销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备复印件盖鲜章一份)。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其他:
(一)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12月22日16:00至2008年12月29日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一段国土局办公楼二楼政府采购部);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文件售价:200元/份(标书售出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购买谈判文件时缴纳谈判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转帐或缴纳现金, 转帐请交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行眉山市支行新区分理处,帐号838530309148091001,并注明交政府采购谈判保证金.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谈判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12月30日14:30。
七、谈判及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一段国土局办公楼二楼),现场递交谈判文件。
八、 联系人:高先生0833-8165308
洪先生0833—8234531(技术)
传 真:0833-8165233
网 址:http//:www.sczfcg.com
http//: www. mszy.org.cn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眉山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采购谈判。
二、谈判双方
(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方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
(二)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谈判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文件的说明.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提交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有虚假行为的,将导致取消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需要澄清, 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情况确定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进行,并书面告知参与谈判的每一个供应商。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五、报价文件的制作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壹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二)报价文件应以A4纸打印,由参加谈判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
(三)报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报价文件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并盖章。
(四)报价文件的制作应使用中文,用非中文印刷的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的组成应由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书两部分组成.
(一)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鲜章一份);
3、供应商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4、所投产品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4、所投产品著作权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5、企业通过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盖鲜章);
6、经销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厂家出具的经销(代理商)证书原件。
7、综合评价2007年以来同类产品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工程业绩,以单项合同业绩在50万元及上为准.(复印件盖鲜章):
8、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否则,将拒绝参加谈判。
(二)报价书的组成 :
1、报价一览表 ( 格式见附件 )
2、报价函( 格式见附件 )
3、报价文件响应
(1)对技术要求的响应;
(2)针对本项目制定翔实的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承诺及解决方案;
(4)其他优惠措施;
(5) 报价方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资质文件和报价书进行密封,并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和单位的名称及地址。
(二) 密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 如果报价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绝。
(四)报价文件由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指定的谈判时间以前带至谈判地点。
(五)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报价文件。
八、本谈判文件的技术部份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解释,谈判文件的程序、规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释.
九、付款方式及其它见合同。
十、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投标.
第三章 谈判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
二、介绍谈判项目情况并宣读邀请供应商名单。
三、宣读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四、宣读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问题作相应说明。
六、保证金交纳情况。
七、公司抽签排序。
八、供应商向谈判小组提交报价文件。
九、谈判小组审阅报价文件,并分别与各公司谈判。
十、供应商可对本公司的情况、报价作简要陈述。(10分钟)
十一、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报价。
十二、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确定成交人。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系统名称 模块名称 备注
管理工具系统 运行导航管理
维护工具
自定义报表
数据编码管理
经济管理部分 一卡通管理
门急诊挂号分系统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
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
住院收费分系统
物资管理分系统
设备管理分系统
卫材管理分系统
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
财务监控分系统
应付帐款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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