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2006年5月19日)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构建新型城市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做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和政府主导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经过2-3年的努力,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与二级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平台、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定点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城镇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居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主要健康指标达到西部中上水平。具体目标是:
──按照2-4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按照0.6-1.5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6—8名工作人员,其中全科医师和护士各不少于2名。
──实行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和零利润销售,使社区居民平均综合医药费用支出增长幅度显著下降。
──基本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镇贫弱人群医疗救助制度。
──社区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计划免疫接种率、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化管理率、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老年保健管理率等指标明显提高。
二、具体措施
(三)明确职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各级政府必须全面承担起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
(四)健全网络。要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整合卫生资源,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大中型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对部分公立二级医院和企业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将其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五市要以公立医院为主体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它各县(市、区)根据规划和居民需求,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逐步将城乡结合部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五)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由各级政府负责解决。自治区补助资金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各地新建居民小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配套设施列入建设规划,并按照公益机构用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六)加强培训。自治区卫生厅要在2-3年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进行岗位培训,以达到全科医师和护士资格要求。培训经费由自治区解决。建立医学院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实习制度,时间为2至4周。
(七)完善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家庭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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