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

获得积分
资料库会员登录
搜索: [高级搜索]
下载首页 | 资源分类 | 下载排行
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文档  > 卫生部相关信息化标准
 
分类导航
 HL7及CDA (77个)
 DICOM (83个)
 卫生部相关信息化标准 (84个)
 其它标准 (30个)
 数据字典相关 (36个)
 ICD (27个)
 IHE (57个)
 SNOMED (8个)
 国家标准 (54个)
下载排行
·国家卫生数据字典
·醫療資訊概論
·卫生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
·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试
·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指
·电子病历相关国家政策资料集
·卫生信息化标准清单
·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基础框架
最新资源
·2017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
·河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
·人口健康信息化未来发展趋势
·卫生信息标准及标准符合性测
·国家卫生信息标准与实施评价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2014年第一批通过五级以上复
·医疗法律法规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与_发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
资源大小:24.61 KB 资源类型:文档
下载积分: 0
更多
-->
下载统计:总下载:167,本月下载:2,本周下载:2,今日下载:2
发表评论 错误报告 加入收藏夹
资源介绍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生部令第53号
  【发布日期】2007-02-14
  【生效日期】2007-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卫生部
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1
按字母检索

下载须知:
大部份资源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需要积分的资源要在会员中心注册会员并用 积分体系中提示的方法赚取积分才能下载。

免责声明:
所有资源只能用于参考学习,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