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5—2010年)》和卫生部《2009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为完成2010年度血吸虫病防治项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重点地区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1、全省完成钉螺调查6亿平方米,药物灭螺7000万平方米,其中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地区(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地区)完成钉螺调查4亿平方米,药物灭螺(含巩固性灭螺)5500万平方米。全省钉螺面积控制在4000万平方米以内,沿江地区力争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2、在500个村完成人群血吸虫病查病29万人次;粪检查病8万人次。8个国家级、70个省级监测点(村)完成监测查病任务,其中,每个省级监测点(村)完成1000人次粪检查病任务,国家监测点1400人次。全省完成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治疗救治515例,申请救助病人收治率达100%。对有疫水接触史的高危人群进行登记调查,并给予预防性服药;流行季节末,对当年查出的病人进行一次终末抗虫治疗。
3、全省血防健康教育400万人次以上。中小学生血防知识知晓率、行为正确率达98%以上;家庭主妇血防知识知晓率、行为正确率分别达98%和90%以上;水上作业人员健康教育2万人次;全省发放印刷类宣传材料100万份,制作发放实用性宣传品20万件;增补警示牌400块,500个村粉刷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2500条;重点地区举办中小学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54个班次。
4、全省30个重点乡镇、87个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地域完成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完善重点环境及水域血吸虫感染预警监测机制。
5、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血防疫情信息和工作信息数据库,改善工作条件,增添必要的工作设备。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血吸虫病防治项目覆盖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10个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覆盖南京、扬州、镇江、无锡、盐城5市的19个县(市、区)。
(二)项目内容
1、查、灭钉螺。对历史上反复出现危害人畜的血吸虫易感地带和有感染性钉螺分布的点,加大查灭螺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氯硝柳胺浸杀、反复喷洒或喷粉等方法灭螺,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重点消灭历史反复出现感染性钉螺的有螺环境。同时,积极组织实施重点环境改造灭螺工程,做好督导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有效压缩钉螺面积。
2、查、治病人。采取不同流行程度分层防治的策略,在流行村开展查病工作,尤其是加强重点疫区易感人群的查、治病和预防性措施,加大粪检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每个监测点(村)完成1000人次粪检查病任务。积极开展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工作,完成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治疗救治515例,申请救助病人收治率达100%。人群查治病与家畜查治病工作相结合,做到人、畜同步查治。
3、健康教育。在疫区人群中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疫区群众普遍接受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教育,引导居民建立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重点项目地区每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要组织媒体开展大型血防宣传教育(如公益广告、戏剧等)1次以上;在有螺地带设立醒目的禁止放牧牲畜、禁止接触疫水的警示标志,增补警示牌不少于20块。500个村粉刷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2500条,每个村不少于5条,要突出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水上作业渔船民、家畜饲养户的血防健康教育。
4、业务人员培训。为提高疫区血防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举办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班13个班次以上;重点项目地区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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