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奖惩细则
为了确保我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平稳运行,为进一步深化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第 一 条:下发的计算机、打印机的管理责任到人,对管理者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计算机、打印机被盗或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第 二 条:由于操作者违章操作,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故障,而影响网络的正常运行者,要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
第 三 条:对因违章操作造成计算机数据丢失、核算错误,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个人要承担损失费用的3-10%,科室承担5-10%。
第 四 条:因私自搬动计算机、更换计算机部件,造成计算机网络IP地址混乱,修改计算机桌面设置(如时钟、显示方式)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0-1000元。
第 五 条:个人私自添加、删除桌面内容;私自删除、增加计算机硬盘保存内容;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种文件配置;私自更改军卫一号工程软件应用程序以及参数位置,未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0-1000元。
对违反以上条款之一者,除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甚至刑事处罚。
第 六 条:门诊挂号员私自更改费别,造成“收费改免费”,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部分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第 七 条:门诊各科室填写单据ID号不认真,导致患者费用误记、漏记者,按照“漏多少,罚多少”的原则,追究责任人及其科室的经济责任。
第 八 条:门诊挂号室错误输入病人信息,或输入信息不全者,每例扣除责任人奖金10元。
第 九 条:门诊医生开处方、申请单不按照药典、标准检查诊疗名称书写,字迹潦草,影响后续科室正常工作者,每例扣除责任人奖金10元。
第 十 条:住院处录入住院病人主索引中的内容不认真,将患者的科别、费别等重要内容错误录入者,扣除责任人奖金50-100元。
第 十一 条:临床科室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约检查,医技科室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查申请单不举报者,发现一例扣除责任人奖金5-10元。
第 十二 条:手术科室未及时录入急诊手术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元;私自更改患者手术计价单者,按更改价格扣除责任人奖金。
第 十三 条:手术科室调阅计价单记费情况与患者实际费用发生情况不符时,应积极与手术室联系解决,并且不得私自向患者泄露,违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0元。
第 十四 条:违反《中心发药有关规定补充说明》第五条,没有选择“不摆药”,造成免费病人双重发药者,按实际消耗扣除责任人奖金。
第 十五 条:违反《护士工作站微机操作规范》第十一条,在输入、保留、核对、执行医嘱中,出现差错和事故者,按照《医院规范化管理奖惩细则》中医疗事故、差错处罚的规定执行处罚。
第 十六 条:违反《有关出院问题的处理》第二条,科室未撤消预出院指令或未电话通知出院处;出院处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出院手续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50元。
第 十七 条:临床科室填写检查单、处方ID号等错误,造成患者发药误记者,扣除责任人相应的金额。
第 十八 条:门诊或临床科室医生使用保险目录外的药品或出院带药超量等,导致保险公司拒付保险金者,扣除责任医生保险公司所拒付的金额。
第 十九 条:收款员随意更改费别,导致错收款、漏收款者,全部损失由收款员负责赔付。
第 二十 条:门诊挂号员录入ID号、姓名、单位以及保险费别等重要内容不准确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50元。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位,并积极处理科室报告的网络故障等问题,对私自离岗或者处理问题不力甚至推诿不办者,扣除责任人奖金10-50元。
第二十二条:病案室应及时查询并督促三天内未归档病历,严格按“军标”准确录入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编码;严格审查病人住院天数、治疗效果、经治医生录入的准确性,三天内未编目病案>10份以上,每多一份扣罚奖金10元。
第二十三条:违反《护士工作站更改补充说明》第一条的第二条款,在患者出院前取消“出院前判结帐功能”,出现漏费者,扣除责任人实际漏费金额。
第二十四条:住院医师应严格按照《医生工作站操作规程》上机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院周会要点名批评,如造成医院经济损失,或影响患者诊治时机,根据其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0元。
第二十五条:相关工程人员应做好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透漏有关的医院编制、机关办公材料、服务器口令等重要机密情报,如发现此情况,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全院各数据源点要严格把握数据输入的质量,按时生成各种日报,对在各种查询系统中发现数据不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