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6.2 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
6.3 临床诊疗部分功能规范
6.4 药品管理部分功能规范
6.5 经济管理部分功能规范
6.6 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功能规范
6.7 外部接口部分功能规范
1.制定《功能规范》的必要性
2.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基本依据
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3.《功能规范》的作用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4.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
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的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5.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
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
6.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必须科学化、规范化
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的。
7.必须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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