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交接班制度
⑴、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
理工作。
⑵、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在接班者
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做好交清下班,接清上岗。
⑶、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种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⑷、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
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⑸、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
学术语。
⑹、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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