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系统简易操作流程
您好使用者:
1、 本说明将提高工作效率。
2、 请严格按照本说明操作。
3、 本说明只是简易操作说明若有其他系统或使用问题请拨打信息科电话:3828。寻求系统管理员帮助。
正文:
1.
打开检验系统之后如图1。选择录入
2.
见图2。在此界面下用扫码机扫条码。注意:申请日期改为当天日期。光标要在病人ID处!
2.1
手工项目请选择好相应仪器后再扫条码。如图2.1自动项目仪器已是默认扫条码即可。
3.
3.见如图3。这时请选则相应标本类型如:乙肝五项:静血(乙)。血常规18项:静血(18)
4.
4.选择之后如图4选择“是”。
5
5.如图5清点击确定。然后点击保存。自动项目只需把标本号与系统中的标本号相对应然后传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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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手工项目在结果录入中录入结果。
7
7.点击审核确认,选中要审核的标本输入您的编号和密码。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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